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百科 > 正文

工程监控摄像头安装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1.在目标范围的前提下,其安装高度:室内摄像头的安装高度以2.5~4m为宜,室外以3.5~10m为宜;电梯轿箱内安装...
资讯频道文章B
一、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1.在目标范围的前提下,其安装高度:室内摄像头的安装高度以2.5~4m为宜,室外以3.5~10m为宜;电梯轿箱内安装在其顶部,与电梯操纵器成对角处,且摄像头的光轴与电梯的两壁及天花板成45度角合适。
 
        2.在线缆布设到位后,将监控摄像头全部接通电源、看看有无图像,有问题解决,然后在安装固定监控摄像头。
 
        3.如果环境有强电,要注意摄像头安装应与地绝缘隔离,才能避免干扰。
 
        4.如果监控摄像头不是红外一体的,则在挪动、安装监控摄像头过程中,尽量不要打开镜头。
 
        5.如有必要,室外安装监控时要采取防雷措施。
 
        6.摄像头安装时,一定要在比较牢固的墙面或地方。安装后才能做到防止监控画面抖动。
 
        7.调试红外灯要夜间进行才行。在夜间通过显示器调整红外灯照明位置。
 
        8.从监控摄像头引出线缆应留有1m左右余量、才能不影响监控摄像头的转动。
 
        9.红外一体摄像头,尽量避免直射光源,因为红外灯电源控制是根据安装在红外灯板上的光敏电阻来控制红外灯的工作电源开启与否的。
 
        10.红外摄像机视场内应尽量避免有全黑物体、空旷处、水等吸收红外光线的物体,CCD摄像机配套的红外灯是靠发射红外光在物体上反射到CCD摄像机镜头上成图像的,假如红外光被吸收或减弱,将会削弱红外灯的有效照射效果。
 
        11.必需保障红外灯的工作指标,如红外线灯的供电电源功率必需高于红外灯本身的工作功率等。一般的供电电源要达到2A,才能保证夜间红外灯的正常工作。
 
        12.安装过程中要留意不要用手摸镜头,CCD靶面,避免弄脏镜头。
 
        13.选用好的BNC头,这个非常关键。必免维修时麻烦。
 
二、线路部门的安装:
 

        1.视频线:SYV75-3的视频线一般传输200米以内,75-5的传输400米以内,75-7的可传输800米;另外需要关注的是CCTV同轴电缆的质量,RG59U,RG6和RG11均要求是100%铜芯,及95%的铜质编织屏蔽层。线路环接的最大电阻不能超过15欧姆。间隔超过500米时就要考虑采用光缆传输。
 
        2.电源线:应选择阻燃电缆,尽量使用粗点的以减少电源的衰减。
 
        3.控制线:一般选用带屏蔽2*1.0的线缆,RVVP2*1.0。
 
        4.穿线管:一般情况用PVC管或PVC线槽即可,要地埋或防爆的工程应选用镀锌钢管(jdg管)。
 
三、控制设备安装:
       1.控制台、机柜(架)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平稳牢固、便于操纵维护。机柜架)背面、侧面离墙净间隔应符合维修要求。
 
        2.控制室内所有线缆应根据设备安装位置设置电缆槽和进线孔,排列、捆扎整洁,编号,并有永久性标志。
 
        3.控制设备的工作环境安保系统的设备均要求安装在清洁的空调室内,并要求安装在19"的尺度机架上,设备之间应留有适当的空间,需使用强迫透风的风扇。
 
        5.保证监控室内电源火线、零线、地线按照规范连接。在监控中央设备(监视器、硬盘录像机、矩阵、视频分配器)开启的情况下,使用万用表交流电压档丈量以上设备外壳和连接摄像机的视频电缆接头对地电压。该电压越高越易造成摄像机视频输出部分损坏。当该电压不为零的情况下,要避免带电拔插视频电缆。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