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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康威视拟发行3.54亿H股在香港挂牌上市

海康威视二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于12月7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在境外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等议案。会议公告海康威视股票将于2014年12月9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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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康威视今日(12月9日)宣布,为建立海外资本运作平台,提高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发行H股并在中国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

  据悉,海康威视此次发行H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54亿股(不含因国有股转/减持产生的H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并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发行方式为国际配售及在中国香港公开发售。

  按照计划,海康威视此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所募集资金拟用于6个项目。其中包括海康威视互联网业务投入、战略新兴产业投入、海外业务拓展、潜在收购、新建海康威视安防产业基地(桐庐)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消息来源于海康威视日前召开的二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同意及批准公司在经国家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在公司董事会及/或其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按将刊发的 H 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公众人士发行 H 股。

  (二)按下列主要条件公开发行 H 股:

  (1) 股票发行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 H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 353,837,219 股(不含因国有股转/减持产生的H股) ,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并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和市场情况确定。

  (3) 发行方式

  国际配售,包括但不限于(i)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 规则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 (ii)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iii)日本非上市公开发行(POWL) (若需要) 。香港公开发售,即在香港向公众人士发行 H 股。

  (4)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境外(含港澳台、外国)投资者以及合资格境内投资者。

  (5) 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 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6) 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 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依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确定。

  (7) 上市地点

  全部公开发行的 H 股(以普通股形式)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交易。

  (8) 发售原则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而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数目。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来决定。

  (9)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具体数量、条件、价格与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并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境外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量为准, 而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到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其他有关机构批准后方可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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