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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失窃案看居民小区报警联网的隐患

资讯频道文章B

   2003年10月30日,某市Q报的焦点栏目用整版篇幅登载一篇调查报告:10月21日晚,具有“四重保安体系”的某花苑(居民小区)“四重保安体系”集体失灵,12户居民遭入室盗窃。事后查清,罪犯是绞开铸铁拦或翻围墙进入小区,然后从开着的窗户钻进居民家中。整个晚上,就2点时住户家发生过报警和2点30分周界报过一次警。盗案后,居民对于技防设施形同虚设,盗贼自由进出如入无人之境的问题提出严厉批评。

    据介绍,这个居民小区的“四重保安体系”是指:一、四周围墙的红外线报警(专业名称叫主动红外对射,属周界防护报警系统。笔者注)。二、底楼居民均安装的自动联网报警系统(即由各类探测传感器和控制通信主机与值班中心报警接收机组成的家庭安全防范联网报警系统。笔者注)。三、电子巡更记录仪(电子记录设备,检查督促保安人员必须在指定时段巡查到指定的地点。笔者注)。四、保安员轮值。在此之外,在小区关键道路口都设置了监控录像设备。以上四重保安体系中的前两项属于报警联网的范畴。

    将金融、商业等重点保卫对象采用最新电子技术防范设备和将区域报警联网模式引进入居民小区,这些与传统的人工防范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也是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的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的发展方向。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居民小区的报警联网存在许多隐患。

一、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为了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在治安管理和防范中的作用,推进“科技创安”的要求,国家建设部对新建住宅小区的技术防范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相关的管理部门也制订了规范居民小区安全建设的地方标准(DB),进一步提出对居民区技术防范设施的强制性意见。这对于规范居民小区安全防范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上面发生的案例看:第一,现行国内关于居民小区安全防范设施的要求不可能非常具体。第二,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有关部门对于这些要求的检查、执行和监督只能在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两个环节进行。而以后整个实际使用阶段,就完全由接手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独自说了算,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而恰恰是长期实际使用中,报警联网设备最容易出现问题。像上面提到的这个居民小区,从设计角度看:小区的技防设施完全符合国家建设部对于智能化小区的安防要求,也基本符合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的《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DB)。从管理手续上看:从产品选型、方案审核到竣工验收,也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应该说这是一个目前非常典型的居民小区安全防范模式,但实际情况却是:长时间来,这个看似设计合理、组织规范的安全防范设施几乎处于瘫痪状态。事发十天后再次进行实地检查时发现:小区周界红外设备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正常工作,不是灵敏度太低,就是报警器的灯是亮的却不做声。记者在访问业主委员会主任时得到的回答更让人吃惊:“自从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的每次对红外报警器的检查发现它们都没有任何作用”。而这种情况在城市区域的报警练网中,几乎是不可想象的。由此提出问题是:居民小区的的安全防范设施应该由谁来监管、如何监管?

二,缺乏维修费用和专业队伍问题
    明知设备为何长期故障为什么不去解决?对这个问题,物业管理一脸的无奈—没有钱!

    钱应该是有的,按照国家规定,居民小区的维护费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下属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支付。这个专项维修基金就应该包括技防设备的维修更新。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业主委员会、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意见不统一,技防设备的维修费用就无处支付,维修基金往往被用在一些外在的,居民看得见的设施上。安防系统是由开发商在房产建设时即投资建设的,到物业公司接手时大多已经过了保修期,前期投入的弊端要接手的公司承担,其矛盾多多。这个小区就是如此,业主委员会不同意接受,物业就没钱。再者说,居民购房入住后,小区交由物业公司管理,安全防范当然就成了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服务条款中的重要组成内容。如果安防设施先天不足,到物业管理手中就成了填钱的“窟窿”。

    报警联网工程的施工维护涉及面广,需要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有一支专业队伍,但这些都涉及费用问题。现在大多数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缺乏懂得安防技术的专业人才,造成的结果是:设备选型、工程安装基本都由工程公司说了算。在尽量减少投资成本的思想主导下,往往简化设计、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不管后面如何,只要通过竣工验收就大功告成。受害的看似物业公司,但更深的应该是全体居民。

三,缺乏居民用户的宣传培训
    记者在这个小区内的调查结果是:绝大多数居民对家庭报警联网缺乏认识,普遍存在不知、不懂、不愿使用的情况。第一、大部分居民并不知道自家的报警器还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监控中心联网。在家庭报警装置没有与物业管理公司监控中心联网的情况下,即使报警,物业管理公司监控中心也无法得到报警信息。第二、不愿意联网。要与物业管理公司监控中心联网,小区居民必须向物业提出申请。有些居民虽然知道需要联网才会起到自动报警的作用。但由于怕出费用,不愿开通使用已经安装到家的报警设备。第三、不少居民在入住前新房装修中,由于缺乏知识,造成线路、设备损坏(特别是探测器)。而错误的随意移位、喷涂,也大大降低了设备的使用效果。第四、不会使用。由于缺乏使用指导,嫌设备麻烦,造成联网报警器主机被关闭,甚至拆除。某省开发区政府曾经出资在新居民楼内安装报警联网设备,这曾成为当时成为宣传亮点,但由于缺乏管理沟通,用户入住后这些报警器被拆下当破烂卖掉。

    居民小区引入报警联网模式是社区安防建设中的重要部分,由于它出现时间不长,出现问题在所难免。本文提出这些问题也可能有偏差、错误地方,请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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