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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司法审讯监控网络系统的解决方案

2005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通过《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要求从2006年3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县级检察院将逐步实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将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系统的实施,将有利于固定关键证据;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干警;有利于通过再现审讯过程,从中研究寻找新的案件突破口;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实战案例加强对干警的培训。针对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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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知识网】2005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通过《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要求从2006年3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县级检察院将逐步实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将全部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系统的实施,将有利于固定关键证据;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干警;有利于通过再现审讯过程,从中研究寻找新的案件突破口;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实战案例加强对干警的培训。针对检察院及相关的司法行业对数字化、信息化改造的迫切需求,黄金视讯公司及时推出了“GEV数字化司法审讯系统”。

  ◆系统特点:

  本数字化审讯系统符合检察院实际办案过程和办案程序,采用当今最先进的音视频和控制技术,实现了司法审讯系统提出的数字化、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网络化的“五化”要求。

  审讯终端

  导入审讯问题列表,通过电子复写本自动输入或直接键盘输入审讯笔录,按照特定格式制作文本录入界面。审讯完毕后的笔录文件可以按照预定义的模板进行打印,由被审讯人签字或按手印后归档保存。

  可与指挥中心语音对讲,或以MSN聊天模式,同指挥中心进行文本对话,接收命令,汇报案情。支持电子笔输入,可以保存文本对话记录。

  本地音视频录像。首先输入案卷信息,登记案件名称、时间、询(讯)问人、被询(讯)问人、录制人等信息并存档,然后通过软件远程启动录像。日后可通过案件名称、时间、讯问人等信息查询录像文件。

  系统登录有权限验证,不同权限人员有不同的操作权,无权限的人不能进行登录和操作。所有登录人的所有操作都将记录归档,供日后查询。

  审讯与监控录像系统高度集成,电子笔录自动归档到相关的案卷中进行统一的管理,能够方便地查阅或检索。

  讯问时间提醒。用户可以设置提醒时间和间隔,如首次讯问时,讯问时间达到6小时,系统会自动提醒,之后可每小时提醒1次;当讯问时间持续了12小时后,每半小时提醒1次等等。

  支持远程直播访问和点播。

  远程指挥终端

  可以调用任意一个讯问室的1路或两路音视频信号,并可以控制相应的云台镜头。

  可以对任意一个讯问室进行语音对讲、MSN聊天方式实时文本对讲,实现远程指挥。

  可以按照嫌疑人、时间、讯问人员、事件等多种方式方便地检索事件的图象、语音、笔录、文本对话等综合数据。

  电子地图:以电子地图为向导,方便定位浏览各审讯室视频,只要点击电子地图上的地点名称,就能监看和监听该处的图像和声音。

  状态显示:系统将运行状态直接显示在监控界面上,包括录制状态(显示正在录像标记)、实时监控的并发访问人数等。

  录像回放:通过点击录像时间条或事先输入的事件,或搜索文件名、案件名、经办人、嫌疑人等可方便地回放录像,支持单路回放和双路回放。

  支持与审讯管理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整合,结合办案流程实现原有办公表格的数字化输入和管理。

  审讯中心服务器

  强大的用户管理模块,可以添加、删除用户,并对用户组设置权限。可设置审讯用户组、指挥用户组,依据用户组进行管理。在录像时,系统自动根据用户所属组别决定用户能否查看审讯室的现场画面、询问录像以及询问笔录等。

  可以按照指定时间录像,或根据指挥中心工作站的遥控指令录像或根据讯问室操作要求联动录像。可以控制硬盘录像机的录像和停录,随时调用录像机的资料进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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