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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拍下嫌疑犯 网上人肉搜索惹争议

资讯频道文章B

    网友过路人:我一朋友在明州路的某公司就职。本月1日14时34分,在办公室被“白闯”偷走现金3000多元。后报110,警察调取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白闯”作案嫌疑犯是两个“美女”。现将监控录像截图发上,请热心网友帮忙人肉搜索,如能提供有效线索,我朋友将当面酬谢。

    红盾青年:监控很清晰,美女很疯狂,失主很无奈。

    我是你的吗:楼主可有权利发这么清晰的“嫌疑犯”照片吗?万一不是呢?

    Chensong:如果电视台播的话,肯定找得出来了。

    Tota2000:万一即便抓到了,这两个女的不承认呢?

    珍珍2:有录像了,这些贼敢不认账吗?否则,测谎仪伺候。

    paulo1168:楼主此举侵犯人权吧,这种形式的“通缉”显然不合适!

    “过路人”是帮他的一位朋友,也就是失窃的吴女士发帖的。吴女士在宁波北仑一家公司上班,昨天,笔者联系上了她。

    吴女士回忆,事情发生在7月1日下午2点30分左右。监控录像显示,在吴女士离开办公室后,一位咖啡衣女子跟上了她,并有一位白衣女子去了她的办公室。后来,吴女士就发现办公室失窃。

    昨天,宁波北仑公安分局的民警证实接到报案。

    “这段时间里,只有这两个女孩子进入过我的房间,所以我才把这些图片发到论坛里去。”吴女士说,这么做,只是想发动网友早点找到这个人。

    帖子发出后,跟帖的网友中虽有人赞同这种做法,但更多网友质疑这种利用人肉搜索来“通缉”这两位没有得到证实的小偷。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强向笔者表示,对于“人肉搜索”是否合法,这在国内的法律上还是空白,但非司法机关的人没有经过正规法律途径,无权认定谁是犯罪嫌疑人。

    宋强说,录像和截屏里图片只能是一种证据,图片里的人是不是“白闯”嫌疑犯,最终还需要经过司法机关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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