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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产品 :“无证、缺证、假证、乱证”怪象调查

企业对媒体说:我想造假!2009年下半年,安防市场报质检扫描栏目的记者遇到一件足以令人称奇的事件。一名自称是成都某防盗报警器销售代理公司的员工在网上向记者咨询:“能不能给我弄个3C认证样本?”记者询问为何要这个样本,他非常“直爽”地表示,想要样本做个假的证书。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代理销售的某品牌防盗报警器,没有任何一款通过3C认证。这名员工如此“坦白大胆”地“咨询”,着实令记者惊讶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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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安防产品是对生命、财产、环境和信息等的安全防护,在电子产品中具备特殊性,所以,国家对不同类别的安防产品有着各种规定。拥有了国家规定的这些检测认证,安防产品才具备真正符合规定的上市销售资格。但实际上,安防行业产品质量检测认证缺失严重,这在整个企业之间已是心照不宣的事情,那么目前企业漠视产品认证到了什么样的程度?这一独特现象的出现到底有什么原因? 为此,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深入探析。

  “证冷淡”时代怪象一:无证,无关企业发展

  一个拥有10余年从业经验,曾一度成为行业标杆企业的深圳市永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公司),在其自身的标榜下,打上“实力”、“正规”等标签,而事实上该公司生产的摄像机以及其他产品没有一款具备生产登记批准书。延伸到整个安防行业,像永辉这样的“无证”公司已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明目张胆。

  永辉公司所有产品无证销售

  安防市场报曾于3月初对永辉公司无证销售一事予以报道,在一系列事实面前,永辉公司给出的回应却十分强硬。起初,本报记者随机抽选了该公司销售的YH-9628和YH-2098两款摄像机,并对永辉公司进行电话咨询。其工作人员的答复是,这两款摄像机产品正处于销售中,产品均具备生产登记批准书。为考证这一说法,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随后登陆到深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技防办)网站进行查询,查询的结果显示这两款摄像机根本没有获得生产登记批准书的记录,更有甚者,技防办查询栏中居然没有永辉公司任何一款摄像机产品的生产登记批准书。这一情况不禁让记者疑惑丛生:是技防办网站数据有误,还是永辉公司在撒谎?其中又有何不为人知的真相?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真相,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随后拨通了永辉公司市场总监陈明丽的电话,她的回答与之前该公司工作人员完全一致:永辉公司的摄像机产品所有证书都齐全,但是无法出示相关证书。

  记者又拨通了技防办工作人员刘小姐的电话,刘小姐告诉记者,永辉公司的确没有获得任何一款摄像机产品的生产登记批准书。从这里看出永辉公司关于证书齐全的说法站不住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永辉公司生产的摄像机不具备合法上市销售资格。

  百款产品同用3份生产登记批准书

  为一探究竟,记者以普通客户的身份再次致电该公司销售总监陈明丽。记者首先表示有意大批量购买永辉公司的摄像机,但由于看到关于产品无生产登记批准书的报道而略有迟疑。陈明丽很快予以打断,她一口认定记者在夸大事实,抓住他们证书过期的“小辫子”不放,还痛斥媒体的可恶。事实上,她所提到的“证书过期”纯属杜撰,从未有过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哪有过期一说?她一再强调,永辉公司从事安防行业达14年之久,各项技术认证均走在同行业的最前面,并一再劝告记者不要轻信媒体“妖言惑众”。

  连一款产品的生产登记批准书都没有,永辉公司凭什么在业内“高歌猛进”呢?在记者的电话暗访中,陈明丽一语道破了玄机。“我们公司下属还有一个子公司,叫‘山禾乐’,这些产品我们都有生产登记批准书,所以我们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重复做两次申请。”根据这一线索,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登陆深圳市公安局技防办网站,查到山禾乐公司只有3份生产登记批准书,这3份生产等级批准书覆盖6款产品。但是记者从山禾乐公司网站的产品信息介绍中看到该公司共有108款产品,除去上述6款产品具备生产登记批准书外,其他产品就只有几份检验报告,以点带面象征性地注册几款产品,用来作为其他大部分产品的“保护伞”。

  按照相关规定,摄像机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申请,而永辉公司在回应记者追问时,却道出另外一家注册公司。

  “证冷淡”时代怪象二:安防市场无证现象猖獗

  放眼国内整个安防行业,无证成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永辉公司的行径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了业内一大部分企业。大公司且如此,小公司更无所畏惧。生产商是如此,那产品销售市场又是怎样的状况呢?为此记者到安防产品集中销售地深圳太平洋安防市场走一遭。

  记者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这里充斥着五花八门的山寨安防产品,除了部分正规厂商的部分产品具备生产登记批准书之外,其他产品均无此证。许多卖家们都声称是厂家直销,且属无证销售。

  “你好,老板,我想批发一些摄像机,你们的产品可不可靠?”记者以批发商的身份询问某柜台销售人员。

  “产品质量没有任何问题,保修期一年,你要什么样的?是家用还是其他用的?”

  “都有。”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接着追问:“你们的产品有没有相关认证,比如生产登记批准书什么的?”

  “你问这个干什么?我们的产品长年销售,客户只管好不好用,质量好不好,售后好不好,如果没有通过认证能达到这个水平吗?”该柜台销售人员显得有些不耐烦,“再说,你批发过去也没人会向你要产品生产批准书啊!”

  记者根据几个柜台提供的名片,与这些产品的生产厂商一一进行联系,询问其产品是否具有生产登记批准书。有的生产厂商回答让人模棱两可,有的则直接说没有。问及原因,某厂商的回答引人深思:“安防产品种类繁多,如果每个都去申请生产登记批准书,这笔支出不是小数目。我们小企业发展本来就艰难,还要自掏腰包办什么生产登记批准书,公司还要不要开了?再说,产品更新换代很快,申请手续十分繁琐,有的产品在市场上都被淘汰了,可能批准书都还没有申请到。别看那些所谓的大公司,他们的(生产登记批准书)都不齐全,有的甚至压根就没有,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做这个无用功呢?”[nextpage]

  “安防产品种类繁多,如果每个都去申请生产登记批准书,这笔支出不是小数目。我们小企业发展本来就艰难,还要自掏腰包办什么生产登记批准书,公司还要不要开了?”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证冷淡”时代怪象三:潜规则渐渐浮上水面

  永辉公司产品证件缺失的情况并不是安防行业的特例,它仅仅是其中的一个缩影。本报质检扫描栏目开办一年有余,期间,甚至有多家企业提供伪造的证书忽悠消费者。

  企业对媒体说:我想造假!

  2009年下半年,安防市场报质检扫描栏目的记者遇到一件足以令人称奇的事件。一名自称是成都某防盗报警器销售代理公司的员工在网上向记者咨询:“能不能给我弄个3C认证样本?”记者询问为何要这个样本,他非常“直爽”地表示,想要样本做个假的证书。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代理销售的某品牌防盗报警器,没有任何一款通过3C认证。这名员工如此“坦白大胆”地“咨询”,着实令记者惊讶不已。

  同年8月中旬,江西某一工程商向本报记者咨询他所购买产品的质量问题,记者将其在工程中使用的2款摄像机产品(由深圳市安视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作为对象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安视宝公司员工竟然堂而皇之地向记者出示一份完全子虚乌有的生产登记批准书。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再次联系安视宝公司,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他们没有抵赖,承认那两款产品检测报告并没有申办下来。接下来,当记者询问何要出示假的生产登记批准书时,安视宝公司直接回答说:“那是以前工程中要给客户看的!”

  2009年4月,安防市场报-天安网报记者接到消费者的投诉,称深圳市威克特电器有限公司所售产品均无认证,且产品质量有问题。该公司市场总监张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斩钉截铁地回答,他们销售的VTY-CH520型彩色日夜型摄像机证书齐全,完全合乎国家规定。当记者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时,张浩则百般推脱,称暂时不能提供证书。经记者再三催促后,收到了张浩提供的该款摄像机产品检测报告和生产登记批准书的电子版本。记者仔细该生产登记批准书时发现,生产登记批准书上本应出现的产品型号一栏消失不见,且该栏明显出现涂白的迹象。甚至,此份证书上完全未提及有关产品的型号。

  记者联系深圳市公安局技防办和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后查实,张浩提供的2份证书全部系伪造。

  安防产品上市销售有严格的法规管控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防产品的特殊性质要求不同类别的安防产品需要经过不同检测检验和认证才能够上市销售。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家针对安防产品认证检测制定了哪些相关的规定和条款。

  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4号公告《关于发布安全防范类产品强制性认证新版实施规则的公告》。强制性产品认证(即3C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国家制定的这份规则中指出,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目前,3C认证覆盖的安防行业领域中的四类产品,它们是防盗保险柜(箱)产品、防盗报警控制器产品、汽车防盗报警系统产品以及入侵探测器产品。换句话说,按照国家规定以上四类安防产品无3C证书进行销售和使用是违反规定的。安防行业的其他产品,包括视频监视器和安防类电缆产品等按照国家规定也是划入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还有一类安防产品,比如摄像机、停车场出入控制器等多项安防产品,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此类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授权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才能在市场上销售并在工程中安装使用。

  其次,根据我国各地区安防管理部门的规定,有些安防产品还必须在其生产地的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申请生产登记批准书才能上市销售。[nextpage]

  行业缺证现象不再是潜规则

  尽管国家的规则非常严格,但无证和假证企业在行业之中比比皆是。这些企业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对于自己公司产品证书不齐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根本不屑一顾。如果说安防行业内有许多“潜规则”,那么产品没有检验报告和生产等级批准书已上升为行业人士都心知肚明的“明规则”。

  此前,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谭晓准在接受媒体访问时透露,截止2009年8月31日,安全技术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强制性目录有6类13种,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的企业有711家(其中国外企业21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1791张(其中国外122张)。不用细想都知道,安防市场上几千余种产品,单单是需要通过3C证书产品的安防企业何止711家?更何况,全国安防行业每年需要通过3C认证的产品远远不止1791个,这一数据显然表明行业内缺证严重。

  关于企业未按规定进行产品认证的现状,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刘剑锋为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详细分析行业存在的四种情况(注:此处指的是国家强制性认证)。

  第一种情况:比如有一些新成立的企业或者正在进行转产、扩产的企业,由于精力和财力不足,对认证程序了解度不够等原因,没有及时对其产品进行认证。

  第二种情况:因为有些安防产品具有较大的交叉性,企业难以把握其认证检测程序。比如有些是防盗报警系统,有些是联网系统,其功能包括了很多关联性产品,具备防盗报警功能,但又不纯粹是单一的防盗报警产品,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对国家相关规定吃不透,对产品是否必须认证把握不准,就没有对产品进行认证。

  第三种情况:在2009年国家发布的新规则出台以前,凡是企业认证过的产品,在认证有效期过了之后,如果该产品已经撤下生产线不再生产但部分库存还没有卖完,可以允许有一个过渡销售期。但今年4月1日起将开始执行新规则,即认证证书一旦过期,产品就不能上市销售。而在实际情况中,很多企业还在套用以往的规则,因此没有提前对认证证书过期的产品进行重新认证。

  第四种情况:企业有几个系列产品,只认证了其中一个系列,而其他系列的产品则共用此证,或者有的产品在进行了参数改进之后,没有重新申报认证,这类现象确实存在。究其原因,有的企业有可能确实对规则不太清楚,但也不否认,有的企业可能是故意打擦边球,他们认为产品卖完了也不会被查到,对此怀着侥幸心理。

  行业“证冷淡”:痼疾到底是什么?

  对于产品的国内认证来说,行业内对认证的态度各异,一些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根本就不去认证,一些企业以部分认证代替全部认证,甚至一些企业用假证欺骗客户。对于行业“证冷淡”现象,有必要进一步深入解析。

  难以负担的认证成本

  “我们现在每年花费在认证上的资金就有三十几万元。如果一个企业产品线较长,有几十款产品,那样仅认证一项的支出就可能高达百万元,这笔数额的资金对企业来说确实是不小的负担”。3月19日,深圳市安格视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唐刚向记者吐露企业在认证方面的“苦水”。

  有企业给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算了笔账,有些产品检测费用高达数万元,比如报警类产品的3C认证整个程序下来总共花费二三万元,而且,每年工厂的例行年审一项产品也需要六七千元。如此算下来,一个产品不管销路如何,刚一“出生”就要为“出生证”支付几万元的费用,这对一些规模不大的企业来说成本确实过高。

  况且,一般产品的认证有效期仅二三年,产品更新速度过快,甚至有效期未过,有的产品就已经被市场淘汰。付出的成本与收益不相等,这对以取得效益为目标的企业来说,实在是一个为难而且痛心的事情。

  曾在安防行业从业九年之久的建筑智能化专家张新房对此也持同样看法。他说,检测报告并不是强制性认证,只有在一些大型政府项目的验收中才需要。所以有部分企业并不愿意为了一部分的可能客户去做大面积的产品检测报告,这样的话对小型企业负担太重,它们宁愿放弃这部分市场也不去做检测或认证,也是由于这个原因。

  获证企业无明显竞争优势?

  相对于产品认证所花费的开支,获取认证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能获得优势也是企业冷淡面对甚至漠视认证的原因之一。

  安防行业目前存在着种种“乱证”行为,包括不认证,用假证以及部分采购“不验证”。对这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导致认证企业在竞争中没有优势徒增成本,也导致行业“证冷淡”特征明显。

  “现在的市场上,有证产品同无证产品差别不是很大,都是一样摆在一起销售。在去年的3C认证宣贯会上,认监委曾说要会同工商、质检部门联合对无证产品进行查处,但后来也没有看到多大的动作。”泉州时刻防盗电子有限公司杨春名谈到报警产品的销售监管现状感到非常无奈。

  由于办证的是一个部门,管理的却是另外一个部门,以至于对产品认证的事后追踪往往无疾而终。记者曾经与杨春名一起参加了2009年3月国家认监委、公安部监测中心等部门召开的3C认证工作的宣贯会。会议上,与会部门发表加强打击无证产品的承诺。一年后,杨春名认为此承认并没有兑现。更让他感觉焦虑的是,一些无证产品没有认证摆出来也就作罢,有些无证产品销售商却还购买假的3C认证标签,冒充产品已经通过强制认证欺骗消费者。

  更有甚者,在一些招投标过程中,某些安防工程中甲方(建设企业)出于种种或明或暗的目的,公然为没有通过认证的产品“放水”,这让那些通过认证的企业在竞标中黯然无语。

  重庆市新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梅义透露,有一次项目招标中,他们向甲方一再提醒,甲方指定的某产品没有通过认证,并且市场信誉很差,产品测试过程中显示的效果已经相当糟糕。结果甲方坚持使用,直到系统建成运营后,该无证产品导致系统不能运行下去,甲方才同意更换有证产品。[nextpage]

  须待改进的认证制度

  对于企业不能积极主动进行产品检测和认证的现象,企业方指出,现行的证书获取制度有待改进。他们对产品检测类别之间的相互不承认,以及不考虑产品的实际情况,对“一刀切”进行认证的情况颇有微词。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深圳摄像机生产企业负责人向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表示了他的无奈,现在产品的检测有多家机构来进行,而企业获得的检测和生产登记批准书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认可度,有的地区不认可,有的地区认可。而那些不认可的地区,企业为了进入当地市场,不得不再次花钱申请批准书,这些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现在认证制度由于过于“一刀切”,导致一些企业不愿意对一些新产品进行认证。这一点表现认证制度不能给予认证产品一定周期的市场反馈过程。

  一家欧资企业市场人员说,产品认证是否必不可少,取决于相应的市场环境。为了防范风险和不必要的麻烦,通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市场需要,被要求一定要进行的型式检验和生产等级批准书,公司会去申办。但是,如果不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某些认证,他们会取决于产品的销售情况。因为如果一款产品都没有在市场上进行销售,就是申请了这种认证也会觉得浪费。

  泉州时刻的杨春名也认为认证机构应该给新品一个市场反馈时间。他说,一款新品出来,客户反应如何,市场能否接纳都是未知数,他们厂家心中也没有底,这样的情况,他建议认证部门能够给予一定的时间周期,待厂家确定新品的市场情况后再做认证。“一个新品出来,不知道销路如何,就花几万元认证,有的时候可能连认证成本都收不回来,产品就不生产了,这对企业来说实在是个很大损失。”杨春名说。

  “证冷淡”时代的善恶之果

  唐刚向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介绍,深圳市安格视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非常重视品牌建设的企业,而产品的认证是其品牌建设的重要体现。安格视坚持严格的产品认证,首先基于他们企业要打出品牌走出去的长远目标,其次利于品牌的延续性,让那些不做认证的企业在市场面前稍纵即逝,另外,他还认为产品认证后,对消费者来说是个质量保障,相信通过国家检测认证的产品,质量上会有保证。

  行业认证冷漠的情况,为行业的发展带了不少的负面影响,不仅迟缓了行业品牌竞争力的提高,导致行业产品质量的徘徊,更为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张新房说认证的不规范导致行业内缺乏共同遵守的规矩,二是企业能节省费用就节省费用,造成市场混乱,最终影响了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导致山寨产品横行。

  来自认证部门的声音:防止终端消费的监管缺失

  为什么没有认证的产品能在安防市场上畅行无阻?是什么原因让企业漠视产品认证?我们需要怎样的市场监管机制?我们靠什么来触发安防企业的认证热情?……就这一些列问题,我们采访了中国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刘剑锋说:“从强制性产品认证来看,至去年为止,企业每年进行产品认证的增幅还是比较大的。从总体情况来看,强制性认证这一块,情况趋势发展还不错。去年,国家认监委发布了安防产品强制认证新版实施规则公告后,很多企业还是进行了积极的换证。当然,未按规定进行产品认证的企业肯定存在。这其中,有企业认识不足的原因,也有一些综合因素。”

  认证成本是不是企业逃避认证的首要原因?对此,刘剑锋分析,在产品认证的收费方面,国家是有明确规定的,去年,考虑到金融危机对安防企业带来的影响,为给企业减负,国家发改委下文,降低了一些产品认证收费标准。“我们都认真执行了新的标准,该减的都给企业减下来了。”他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对认证的成本各有看法,品牌企业能够接受,但规模小些的企业嫌高。“企业永远希望认证成本越低越好,这可以理解。”他说,产品认证确实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成本,但作为一个寻求长远发展的企业而言,要把产品认证纳入必要成本。

  此前,安防市场报-天安网记者曾听有企业抱怨说,现在的安防产品更新换代升级很快,有时候,一个新品开模生产出来后,要取得正式的认证证书,有很多手续要办理,这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周期,那么就极有可能,当认证证书下来的时候,这款产品可能早已经过了旺盛的销售期甚至已经停产了。出现这种情况,对这款产品进行认证还有什么意义呢?

  对于上面这个问题,刘剑锋说,在我国,对于创新型企业特别是广东等沿海一带的企业来说,这确实是一个矛盾。在这方面,我国安防企业有必要借鉴一些国外企业的认证模式。比如,国外一些大企业在产品认证上有一套规范的程序,他们往往在产品研发的时候,就把产品认证环节提前介入,因为将认证的时间提前,这样就不会因为认证周期影响产品销售。而在我国,很多企业在产品生产线是过于追求短期利益,希望通过仅仅几天的技术研发就开发出一款新品,通过几个月的销售旺季获利,发现有人跟风后就停产再改生产其他产品,这样的话,企业确实没有对产品进行认证的时间差。在这方面,去年国内有些规模相对较大的安防企业已经提出建议,比如,改进认证模式、简化认证程序、对部分诚信度高的行业龙头企业产品进行适当“提前放行”、在产品设计阶段提前介入认证,等等。这些建议,在当前立马采纳还有一定的矛盾,但在认证模式、认证方法的改革上确实应该引起重视。“我们也正在做周密的调研,尽量为安防企业提供方便,在保证安防产品质量的同时,我们也要鼓励安防企业积极创新。”

  刘剑锋坦言,在自愿认证方面,我国安防企业在这方面的主动性还不强,主动对产品进行认证的企业还不是很多,大多企业认为,只要管理部门没有规定必须进行认证,企业就不必花这个精力和成本去做这件事,企业的自愿认证意识还有待于提高。他说:“这和企业的质量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有关。”

  行业人士都清楚,我国当前的安防市场上,没有合法认证证书的安防产品并不鲜见,那么,到底哪些部门可以对此类违规产品进行监管呢?

  刘剑锋说,对于安防产品认证的监管方面,我国有多个部门都有权限。在安防产品的质量方面,是国家质检系统部门来进行管理。国家和各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如果发现生产厂家的安防产品没有按规定进行强制性认证,会对相关厂家进行处罚。刘剑锋向记者举例说,在出口方面,如果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目录而没有进行认证,那在产品出口的时候,海关是不能放行的。同时,在市场流通这一块,工商部门也有权对在认证方面违规产品的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对公安技防部门来说,如果在其监管的安防工程中发现使用了未按规定进行强制认证的产品,也会按照相关安防工程技术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作为国家认证部门,我们认证中心如果发现企业违规使用强制性认证标志,我们会依法撤销其认证证书。”

  在多个部门的监管之下,为何一些未按规定进行认证的产品依然畅通无阻呢?

  刘剑锋说,这确实暴露出我国安防产品认证监管力度的不足。但是他说,任何一个产品,在质量保障方面,不能单纯依靠部门监管。在国外,终端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非常重视,他们发现某个产品没有相关认证,就不会购买和使用。而在我国,安防工程商如果不是出于工程验收的必需,他们有可能根本不看重产品是否经过认证,而普通消费者更是连基本的产品认证知识也不懂,这样,等于产品认证在消费监督这一块就呈空白状态,而用户的质量监督,正是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的最重要方式之一。因此,如何普及产品认证知识、法规,如何提升终端监督意识,是我国安防产品市场面临的一大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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