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数字化园区建设,是浙江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建设国家数字经济示范省的积极举措。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的决策部署,做好百个数字化园区建设工作,7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推进数字化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19年底,浙江要打造100个左右数字化转型示范(试点)园区:其中经济开发区15家、高新区和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30家、特色小镇20家、小微企业园35家。
《实施方案》总体建设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统一协调的数字化转型标准化工作机制,构建完善结构清晰、系统高效的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制定实施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亟需标准,组织开展一批关键领域的标准化项目,打造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标准化成果,高标准引领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
《实施方案》重点建设要求
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完备
增强信息网络综合承载能力和信息通信集聚辐射能力,提升信息基础设施的服务水平和普遍服务能力,满足园区企业对网络信息服务质量和容量的要求。
园区管理、服务数字化
建设与推广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提升园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对园区内人流、物流、能耗、环保、消防和生产安全等进行高效管理,实时、直观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充分应用信息技术,为入园企业提供政务代办、政策法律咨询、创业辅导、人才招聘、项目路演对接、融资、党建等公共服务。为创业型企业提供各类专项服务,助其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
园区企业数字化转型
鼓励"智慧工厂"、"无人工厂"建设,实现园区企业上云全覆盖。引进知名数字化服务商或中介,为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改造服务。围绕园区产业定位,打造一体化产业链,实现生产、销售、物流各环节信息共享协同。引进优秀的、有前景的数字经济企业,完善数字经济产业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