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看到这里有电子眼啊,怎么也被抓拍了!”一些市民在处理车辆违法信息时都有这样的体会。记者也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了一些容易被抓拍的地段,提醒车主注意。
车主反映:
小心,这些地方有“电子眼”
车主陈先生反映,在玉函路与英雄山路交叉口处,红绿灯东侧人行道边的槐树上有一个摄像头,很难被发现,“我是有一次晚上看见闪光才发现的”。
车主张先生反映,明湖西路巴黎花园小区门口有一个摄像头隐藏在广告牌的后面。
车主王先生反映,在经十路与历山路交叉口附近,一个电子屏幕后有两个摄像头,镜头只露出一半。
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济南有几个特别容易违规被抓拍的地方。历下南门桥往北这个路口只能右转往解放阁的方向,不能左转。由于标志不是很明显,很多司机都违规左转而被抓拍。除此之外,还有几处占用公交车道被抓拍的地点,具体为旅游路上的鱼翅皇宫大酒店门前十字路口处,马鞍山路与玉函路交叉口由西向东右转弯处。
超速的抓拍主要分布在全市的几条高架路上。临近济南北绕城高速收费站有一个抓拍超速的“电子眼”,不少司机都在这里被抓拍而毫不知情。据了解,这个“电子眼”设在马路边上的隔离带中,该路段属于顺河高架路,目前限速60km/h。但是由于这一段路况较好,很多司机没有注意到“电子眼”的存在,经常超速。
还有几个重要的超速抓拍点分布在:二环东路高架路由南向北,在花园路口北100米桥上;北园高架路由东向西,汽配城桥上;北园高架路上,长途车站以东生产路以西;顺河高架路由南向北,清河北路上口向北250米处;顺河高架路由北向南,生产路口桥上……
除了固定的超速抓拍点,还有几个地点经常有流动警车测速抓拍,如工业南路炼油厂附近,测速仪抓拍的距离一般是100米至500米。抓拍时,会在瞬间拍下两张照片,并自动储存下来。
交警部门:
定期公布市区新增“电子眼”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从2009年4月开始,济南交警部门开始公布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其中,经十路上是闯红灯抓拍“电子眼”最多的路段。对于全市新增加的电子眼的位置及功能,交警部门会定期在其网站(http://www.jnjj.com/jnjjwebnew/de-fault.aspx)上公布。
据交警介绍,路面上司机常见的“电子眼”一般有3种类型:闯红灯抓拍设备、公交车道抓拍设备和道路电视监控设备。闯红灯监控设备主要分布在灯控路口。这些监控设备主要分布在市区二环路以内的主干道,以及旅游路、省道103等路况复杂、机动车数量较多的主要路段。2010年5月份,交警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闯红灯抓拍设备已多达352处,目前,市区各大主要路口都有“电子眼”抓拍,主干道基本做到无缝隙覆盖。
截至目前,济南交警公开的市区内“电子眼”已达600多处。
从路段上来看,经十路、北园大街、二环东路这3条主干道的闯红灯抓拍电子眼数量最多。其中经十路市区段以及经十路东段,仅闯红灯抓拍设备就达40余处,是济南市闯红灯抓拍“电子眼”最多的路段。从区域上看,奥体中心周边的龙鼎大道、奥体西路等路段上,已安装的闯红灯抓拍“电子眼”,数量超过了30余处,是市区闯红灯抓拍设备最密的区域。
政协委员呼吁
摄像头明显些可设置警示牌
天桥区政协常委、济南科发中美高级润滑油公司董事长张克佳关注道路监控摄像头多年,对个别摄像头比较隐蔽的问题,他曾写过多次提案,建议相关部门重视,将摄像头设置得更加明显一些,可在每个摄像头前设置警示牌。
“我曾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住过很长时间。”张克佳告诉记者,在这些国家,道路监控摄像头都非常明显,远远就能看见,提醒司机按规定行驶。再一个,摄像头前方不仅有多个限速标识牌,还有多个关于前方监控摄像的警示牌,“我见过最多的,一个摄像头前有6个警示牌,执法相当公开透明”。
一些西方国家交通秩序井然,违规违章车辆相对较少,在张克佳看来,这些国家的国民素质相对较高只是一方面,还有一条重要原因是监控等基础设施完备,一旦交通违规就极有可能被发现,处罚也很严重。
为了写提案,张克佳曾查阅国内关于道路摄像头必须显眼的法律法规,但很难找到,有的只是地方性的管理办法等。记者也从交警部门获悉,道路监控摄像头是近几年新兴的事物,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摄像头设置必须明显的强制性法律。
记者了解到,2010年3月,《青岛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施行,其中第17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的,应当按照要求设置明显标识。此前的2009年,《重庆市社会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施行,其中第10条规定,公共场所安装的公共视频系统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可是迄今为止,济南还没有相关管理办法。
部分市民声音
“电子眼”隐蔽,才会抛弃侥幸心理
自本报开通“电子眼热线”以来,一些市民致电反映道路上隐蔽的摄像头,表达对“电子警察”隐身执法的不满。然而,也有一些市民来电称,安装摄像头的意义本来就是抓拍违章车辆,一旦位置都暴露了,就会有个别车辆钻监管的漏洞,扰乱交通秩序。“我坐公交车的时候,经常碰到挤占公交车道的车辆;步行的时候,也经常遇到闯红灯的车。”市民周先生说,对于这些违章行为,道路两旁的摄像头起到了很有效的监管、震慑作用,而隐藏的摄像头也“居功甚伟”,“就是因为有不少隐蔽的摄像头,过往司机担心随时随地都会被抓拍到,才会抛弃侥幸心理,自始至终遵守交通规则。”
周先生举了一个例子:经十路上共有多处摄像头,如果不确定摄像头在什么位置,那司机在整条路上都会小心行驶;如果这些摄像头都很明显,那司机只要避过“电子眼”,在没有“电子眼”的路段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违章了,“因此,我认为把这些‘电子眼'安装在显眼的位置,其实是背离了安装的初衷”。
市民刘女士也表示,有些人反对把摄像头安装在隐蔽的位置,反映了一种想逃避监管的心理。“只要遵守规则,安全驾驶,摄像头是装在明处还是暗处根本没有分别。现在违章车辆太多,所以人们才对隐藏的‘电子眼'谈之色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