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部门近日公布了《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广州市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行业服务投诉处理办法》两份文件。该规定去年曾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为按程序正式出台,下月起实施。目前市交通部门已开通电话、网络、微信等渠道,以便市民投诉、点赞。
下月起,广州市出租车内须配置不少于1套录音设备和3套录像设备,录像范围应至少覆盖前后排座椅、前排副驾驶侧车窗及行李厢内区域;录音、录像设备安装不得影响驾驶及乘车安全;录音、录像数据须同步,且在本地存储的容量可满足录像存储不少于7天,并实时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
凡新增、更新的出租车,必须配置具备客运资格证信息显示、电子支付、卫星定位、导航、调度管理、电召、语音播报、与终端后台语音通讯、音量调节、录音、视频监控及录像、收音机、服务评价、人脸识别、车辆防伪顶灯控制等功能的车载终端,并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车载终端应具备与视频监控摄像头、车辆防伪智能顶灯、重力座位传感器等信息设备对接的接口。
在隐私保护方面,规定中明确,在使用录音、录像数据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保护司机和乘客的个人隐私。
市交通部门表示,出租车内装摄像头的主要功能是为了督促司机依法经营,一旦司乘发生纠纷,可成为裁决依据;且出租车严格来说属准公共场所,出租车上的摄像头也可以起到公共治安监控的作用。
据了解,目前广州部分出租车上已经试安装了新型车载智能终端,在车内中控台上有触摸屏和微型摄像设备。触摸屏可显示司机的服务资格证、照片;摄像设备可监控车内前后排位置,也能对司机进行脸部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