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1日印发《关于促进林业和草原人工智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全面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核心业务中的应用。
《意见》提出三个阶段发展目标,第一阶段,到2025年,实现林草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重点建设领域中示范应用。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使管理体系协同高效,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保障体系完备有效,成为实现林草业现代化的新途径,有力支撑我国林草业建设迈入智慧化的目标。
第二阶段,到2030年,林草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实现突破,部分技术与应用达到先进水平,在林草业领域试点示范取得显著成果,并开始在大范围区域实现推广。
第三阶段,到2035年,林草人工智能理论、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能够完全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应用的活力,形成成熟的林草信息化产业链,使人工智能技术与林草得到真正完全融合,成为林草管理现代化的有力手段。
主要任务方面,《意见》要求,一是建设生态保护人工智能应用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图像识别、无人机、机器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森林生态系统保护领域、草原生态系统保护领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领域、荒漠生态系统保护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创新监管模式,开展智能监测,搞好预警,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激发生态保护新动能,实现生态保护智能化,形成生态保护新模式。
二是建设生态修复人工智能应用体系。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途径。通过部署传感器、控制器、监测站和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等,在种苗培育领域、营造林领域、草原修复领域、湿地恢复领域,构建智能化分析平台,建立决策支持系统,进行智能无人机自动操作,实现林草业智能化的跨越。
三是建设生态灾害防治人工智能应用体系。利用无人机、智能图像识别等技术和高速的数据处理能力,监控、分析、处理、过滤大量实时数据,在林草火灾防治领域、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领域、沙尘暴防治领域、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领域,实现智能监测、智能预警和智能防控。
四是建设生态产业人工智能应用体系。利用智能芯片、机器人、自然语言处理、语音识别、图像识别等技术,与生态产业深度融合,在经济林和林下经济产业领域、竹藤与花卉产业领域、木材加工利用领域、生态旅游领域,实现智能种植、智能监控、智能引导、智能咨询和智能设计,实现智能化控制、精准化配置、高效率利用、可持续发展。
五是建设生态管理人工智能应用体系。积极探索基于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生态管理工作领域、生态公共服务领域、生态决策服务领域,为业务管理、舆情分析和领导决策提供智能化服务。
《意见》还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第一,加强政策机制保障。谋划顶层设计,从战略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统筹谋划林草人工智能顶层设计。建立共创共享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IT企业等单位在政策、资金、技术、人才、品牌、市场等资源上的合作。建立共创共享考核评价机制,加强行为引导、规范和评价。
第二,加强科技支撑保障。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全面增强人工智能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积极培育林草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加快建立并完善林草人工智能技术知识产权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加速转化。
第三,加强人才资源保障。创新人才引入渠道,为不同层次和领域的高端人才提供相应的政策扶持和创业平台,鼓励更多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共同攻克技术难关。设立人才培养合作机构,与林草业院校合作设立人工智能学院,构建林草人工智能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与林草业科研机构合作成立林草人工智能研究重点实验室,专攻技术研发和技术应用;搭建高科技新兴技术平台,提升人工智能行业高度,促进人才行业自律。
第四,加强资金投入保障。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林草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推动作用,积极依靠市场的力量,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投入并培育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业化能力。创新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草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项目,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建设方式、合作模式,扩大融资渠道和建设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