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客车是否超载将纳入卫星监控

资讯频道文章B

    今日起,新修订的《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要求,9座以上的营运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据了解,目前,我省有19800辆营运客车安装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纳入卫星定位监控。这些客车在国内的行车状况,通过卫星定位都可有效监控,一旦出现危险或问题,可及时发现,司机也可通过这个装置寻求帮助。

    昨日,在省人大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唐文祥介绍,之前已在行业内部发文要求9座以上营运车辆在2008年底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一举措并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现在有了条例依据,营运车辆都要依法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这样就有了更大的安全保障。”唐文祥表示,GPS卫星定位系统能在全国范围内监控车辆的位置、营运线路等情况,此外今后还会监控是否超载等信息。唐文祥说,条例规定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的场所、地点及检查应注意的事项,并赋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暂扣车辆、设备和工具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并明确了程序和时限。对于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条例规定“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售票、退票,不允许进站客车驾驶人员私自揽客和改变日发班次、发车时间。

    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应当对在高速公路上日运行里程超过600千米的,在其他公路上日运行里程超过400千米或者夜间运行里程超过250千米的客运车辆,随车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对于农村客运,条例明确,可以采取区域运营、循环运营、专线运营、公交化等方式,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经济适用型车辆。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