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没有出现错案、撤案、被法院改变定性或判无罪等情形,就可认定为办案质量较高。现在,我们将办案质量划分成不同等级,按月通报案件瑕疵和办案效率,规范执法落到了实处。”这是三明市检察院2008年9月推行信息化管理、加强案件监管制度之后带来的新变化,检察院党组成员 。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廖剑平表示。
让瑕疵案无处藏身
“你办的案件已出现办案期限预警,请你加快办案节奏”,“你办的案件法律文书上使用的罪名与受案的罪名不一致,是否需要改变定性请及时回复”……永安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涂永顺每天都要上网搜索案管信息,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办案人员,并将相关信息整理汇总上报给三明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形成《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综合分析报告》。这项制度被当地干警形象地比喻为永不下班的“电子眼”。
推行案件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设立案件受理室,专门负责案件受理、分流、送达职能,严把案件“入口”和“出口”关,解决办案部门或办案人员之间私下协调案件、人为变更受理时间等问题; 抽调不负责具体办案的人员组成“案管中心”,使管案与办案实现“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分离。“案管中心”的工作人员可随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逼”上信息化
任大田县检察院检察长的杨良文对信息化应用感触颇深。2007年6月,他接到市院通知:“参加检察长工作会议,汇报一律采用课件方式。”对他来说,打字并制作电子法律文书不在话下,可是用课件方式汇报工作,却是头一回。他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制作了汇报课件。会上,与他人一对比,才发现自己的课件存在着文字表述偏多、图文配合不到位、口头介绍与展示内容相脱节等问题。之后,通过一次次的实践与比较,杨良文的信息化运用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三明市检察机关“汇报工作采用课件形式”的做法,还营造了全体干警参与信息化应用的氛围。大田县检察院公诉科的郑初桔今年51岁,原本属于可以借助助手完成案件管理系统信息录入的照顾对象。但是,老郑想想,自己离退休毕竟还有9年时间,老依靠别人怎么行?于是试着学用拼音打字。由于口音较重,用拼音输入法打字不仅费周折,而且差错率高,因而老郑决定学用五笔输入法。经几个月的努力,如今他已基本能独立操作案件管理系统。
截至目前,三明市检察机关的323名40岁以上干警中,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有227名;两级院业务部门247名干警,234名能够独立进行电脑操作。信息化管理让办案流程大大提速,其中,职务犯罪案件在检察环节的平均办案用时35.3天,批准或决定逮捕案件平均办案用时3.32天,公诉案件平均办案用时17.03天,分别缩短了13天、1.45天和6.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