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IP摄像机是未来网络监控的主导

 在网络监控这个产业里,发生过两次革命,第一次,是从人力转换到模拟摄像机应用,第二次革命我们现在正在经历,就是从模拟摄像机到网络摄像机应用。第二次革命很重要,因为它的改变十分迅速,从2004年到2008年,IP摄像机迅速抢下30%的市场,而这个改变,未来只会更快速。
资讯频道文章B

  在网络监控这个产业里,发生过两次革命,第一次,是从人力转换到模拟摄像机应用,第二次革命我们现在正在经历,就是从模拟摄像机到网络摄像机应用。第二次革命很重要,因为它的改变十分迅速,从2004年到2008年,IP摄像机迅速抢下30%的市场,而这个改变,未来只会更快速。

  那我们是基于怎样的立足点做出这样的预测呢?

  第一,现在网络基础设施已经准备好,过去连网络都没有,所以根本不可能普及IP。

  第二,网络摄像机可以提高分辨率,过去,无论多高档的模拟摄像机,它的分辨率只能到D1,即720×576(PAL),而百万像素可以达到1280×1024大小。分辨率高有什么好处呢?比如你要看一个画面细节,D1只能放大一定倍数,再拉大就会看到马赛克,而百万像素可以继续拉大。所以未来的监控市场,客户不仅要知道发生了什么,还要知道这件事是如何发生的?

  第三,就是IP架构能够满足多站点需求。现在许多公司都分布在全世界各地,你可能美洲有工厂,台湾有总公司,西雅图有分公司,那怎样把这三个地方拉到一个平台上作业呢?网络监控可以做到,这就是未来市场的需求动力。

  所以,我们就有了网络监控的需求。但是有些客户可能面临一些案子,它已经有旧的设备了,应该怎么做呢?于是就出现了混合DVR架构。它充分利用了原先的模拟摄像机和TV设备,然后加上视频编码器和视频解码器,信号经过视频编码器转化之后,转换成数字信号,进入网络,传到我们的视频解码器,并经过解码回到模拟信号。对客户而言,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原先的设备,并且操作界面仍然是他们所熟悉的。但是他仍然存在远距离传输的问题。

  有些人可能要问:“既然混合DVR也可以进行网络传输,为什么还需要IP架构呢?”这是因为混合DVR有以下几个限制:

  第一,视频服务器只能支持到D1分辨率的模拟摄像机,百万像素摄像机并不能支持。

  第二,混合DVR可以整合的IP摄像机厂家数有限制,比如现在它整合了5家IP摄像机厂商,那未来如果出来更多的摄像机型号,这个DVR厂商就会遇到瓶颈,它的软件是否有能力继续做整合?如果没有的话,客户只有眼前的型号可以选择,所以这个DVR厂商就没有未来。可是IP摄像机无论是Open Platfom还是Unified Solution,因为厂商致力于做这一块,所以整合的部分就是它的重点,那他就会继续做下去。所以我们常常可以听到DVR厂商一直在鼓吹低价,但是不会一直说我整合了哪些厂家,而所谓的混合DVR+IP,那个加IP也不是加所有的IP,只是部分IP摄像机厂商而已。这个部分是混合DVR系统最大的限制。

  第三,混合DVR的路数有限制。所以现在混合DVR的厂商会说:“我支持16路,再加10支的IP Camera。”但是无论加多少支,它一定有限制。所以有些混合DVR厂商就寻找突破的方法,他们生产了QNVR,其实就是把混合DVR的那个软件拉出来,灌到一台PC里面,这台PC就成了NVR,这是一个转型,但是在DVR那块还是无解。

  未来,我们必定还会遇到智能分析的应用。DVR是模拟摄像机直接将信号传到DVR里面,所谓的智能分析就是在DVR里面做智能分析,这样在PC计算能力上会有限制。但是对于ACTi IP摄像机,智能分析系统会尽量做在Camera端,这样可以减低后端NVR处理的消耗量,因此用一台PC就可以同时监控和分析更多的路数。此外,未来技术的开发都会基于该平台,而模拟摄像机就会面临之后没有办法整合进去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未来网络监控必定是IP摄像机占主体,而混合DVR最多只能算是从模拟摄像机到网络摄像机的过渡而已。(作者:ACTi中国华北区销售经理 周晨)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