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三种模式助安防产品进入公交系统

因为公交系统安防应用的需求者不同,所以造成安防产业进入公交系统的方式也各有不同
资讯频道文章B

  【安防知识网】因为公交系统安防应用的需求者不同,所以造成安防产业进入公交系统的方式也各有不同:公交系统作为城市治安系统的组成之一,政府部门出于整治整个城市治安,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需要,将公交系统纳入纳入管理部分,于是对公交系统进行安防投资;而公交企业为了规范司乘人员的操作与服务,减少交通事故,提高企业的赢利,主动在公交车、站场安装安防产品,并建设信息中心管理平台,对公交车作监督、管理与调度;另外,因为公交系统具有人流量大,人流在公交车上停留时间较长的特征,这吸引了众多广告媒体加入到公交系统中来。这三种情况使公交系统安防应用产生了三种有别与一般行业的切入模式。

  政府部门投资模式:基于改善城市治安环境、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需要,目前很多的平安城市监控项目,都将公交系统作为一个部分纳入其中,以方便监控公交车内人与事物,对危险品进行检测等。于是,一种由政府部门投资,安防企业进行设备提供、安装与维护,政府下属部门公交分局与公交企业拥有安防设备使用权的模式产生。据了解,深圳公交系统安防建设第一期工程,就是采取了这种政府部门投资的形式,政府部门获得了公交监控信息的拥有权,为其治理城市治安问题提供了帮助;而公交公司也获得部分信息管理权,对监督司乘人员规范操作与防止偷窃票款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安防产业为公交系统提供设备与解决方案,不但开拓了市场,而且作为维护方,也为企业本身获得长远利益打开了通路。

  东莞市创研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曾思远透露,目前而言,安防企业可以以“全投全建,收取月租费”的方式进入公交系统,由政府部门投资,安防企业进行设备与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与建设以及维护,政府下属部门公交分局取得监控资料的大部分管理权,公交企业也作为第二管理者而存在。

  公交企业投资模式:公交企业出于改善公交治安环境与提高收益等原因,自发地在公交车上安装安防产品,并在总部与站场分设各级管理平台,以满足安全生产与创收的需要。于是产生了第二种公交安防应用模式:公交企业对其本身所属公交车、站场、管理中心等进行安防投资,安防企业为其提供设备并进行信息管理中心平台的组建,以及对整个系统的日常维护。

  “公交公司自发对安防的应用,不但杜绝了各种违法犯罪事件,而且通过媒体宣传和公交监控产品的口碑效应,促使更多乘客选择乘坐有监控的车辆,同时也抑制了逃票、漏票以及司乘人员盗窃票款等事件,为公交公司赢得了信任与效益。”忆志廖拓对公交企业自发应用安防的现象进行了分析,目前公交自发投资应用安防的现象还比较少,多是公交企业在一些城市间远程公交上得到应用。据悉,就广东东莞而言,公交企业自发应用安防的比例不过3%,公交企业对安防应用尚需提高认识。

  广告媒体投资模式。这种是比较纯粹的商业模式,目前像巴士在线、世通华纳等移动传媒均已认识到车载广告受众的重要性,逐渐在各城市公交之间安装液晶视频监控多媒体等设备,以为公交系统安装监控设备和部分广告收入的代价,取得公交移动广告的拥有权。

  锐明视讯孙继业解释:“城市公交系统具有客流量大,受众多的特点,所以公交公司希望得到公交车上的广告权,于是出现这样一种公交系统应用安防的模式:广告媒体出资对公交系统进行安防与多媒体设备以及中心管理平台等方面的建设,广告公司取得这些设备的使用管理权,公交企业获得部分广告收入与安防系统的管理权,安防企业则作为广告媒体的合作伙伴为公交系统提供安防设备与解决方案,并进行日常维护。”

  三种模式应用安防的目的显然都有不同,政府投资模式是为了达到治理城市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的效果,而公交企业自发投资模式目的侧重于增加企业的收益,广告媒体投资模式则仅仅是为了取得在公交上播放广告的权利,安防应用只是作为一种附加条款形式而存在。

  而在建设上,虽然目的与投资方各有不同,但对安防产业而言,都不例外需要对公交系统进行设备的提供、安装与维护,并按照要求建立信息中心管理平台和为此提供完整的系统解决方案。这为安防产品在公交系统中的应用打开了一条“阳光大道”。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4 - 203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