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3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产生了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比1980年前后的两个30年,吉林省森林火灾发生次数下降了72.6%;受害森林面积下降了96.1%,森林火灾控制率下降85.1%,累计减少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以上。实现连续无大火,在保持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促进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生态省建设等多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对于保护东北地区无可替代的生态资源、保护松辽、松嫩平原粮食主产区的稳产高产,对于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吉林省坚持政府负全责、全民搞防火的原则,严密布设“三道防线”,形成全方位的森林火灾防范和扑救机制。
实行各级政府负全责,高位推动,建立责任约束机制。全省建立和落实了省长、市长、县长、乡长、村长以及森工企业林业局长和林场场长的“七长”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为单项工作责任人。有关部门协同抓和党政领导干部包保的责任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领导政绩考核森林防火工作“一票否决”制,每年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年终兑现奖惩。
以宣传教育为手段,构筑起牢固的思想教育防线。大力坚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不断引导林区社会的用火文明,构筑牢固的思想防线,始终是吉林省森林防火工作展开的第一道工序。全省每年在各级新闻单位发表的森林防火报道达1000余篇,每年张贴省政府布告、命令20多万份,散发宣传单300多万份,出动宣传车2000多台次。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设施实行了固定化和体系化,建设了以乡路、林道为载体,以县和省级公路为补充的固定宣传设施体系。2003年,全省林区开通了“12119”森林火情报警专用电话后,群众汇报火情十分踊跃。
以强化预防为手段,构筑起严密的火源监管防线。全省坚持不懈地实行了以“十户联防”为主要形式的群防群护机制,林区村屯中的每10家农户为一组,轮流值班,负责监督检查这十户的房舍、村边林地、田间地头的生活用火和生产用火。160余万林区农户签订联防公约,形成了一支强大的火源管理大军。全省共配置一线用火监管人员3.8万余人,以村屯、地块和林内外作业点为对象,分片包保巡护、定点把守和巡回检查相结合,山山有人管,口口有人守。火源管理工作做到了细致入微的程度,登记承包沟系入山人员,每年在防火地图上标明种参点、养蛙点、种山野菜点,深入网点检查管理生产和生活用火;对痴、呆、傻等不健全人员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监护,严防纵火行为的发生;登记林区吸烟人员,教育他们不要在野外吸烟用火。
以体系建设为手段,构筑起快速高效的扑救防线。吉林省建设了比较完整的森林火情监测网络。全省492个了望台实现了防火期内对火情全方位、全天候监测,平均了望半径缩短到8.6公里,并实现起火点了望观测的交叉定位,做到全省林区基本无盲区。2005年开始在全省建成并正式运行了省级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网络系统,在全国属首创。实行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运行机制,由传统的森林火灾风险的经验性应对向森林火灾风险的科学化管理方向迈进的重要一步。建立全面覆盖的森林防火的通讯系统,利用电话、手机、电台、报话机等,实现全省林区通讯无盲区。吉林省坚持打早、打小和重兵扑救策略。森林部队靠前布兵驻防,实现机动、灵活和快速扑救,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使部队基层官兵真正成为“铁脚板、山里通、活地图、保护神”。吉林省现有专业和半专业扑火队240支、60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