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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启动汽车电子标识应用

27日上午,深圳市交警局正式启动汽车电子标识应用工作,首期将免费发放20万张电子标识,主要涵盖重型货车、泥头车及校车等八类重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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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上午,深圳市交警局正式启动汽车电子标识应用工作,首期将免费发放20万张电子标识,主要涵盖重型货车、泥头车及校车等八类重点车辆。记者现场获悉,安装电子标识后,将杜绝屡禁不止的假套牌现象,加强重点车辆管理。

  将杜绝假套牌现象

  27日,深圳交警局就启动电子标识应用召开新闻发布会,交警局局长徐炜称,此番安装的汽车电子标识,类似公民的“二代身份证”,是车辆号牌等身份信息的电子化,“它将与现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结合使用,可有效解决车辆真实身份识别以及近乎100%可靠识别准确率要求的问题,从源头上杜绝假牌、套牌、无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据悉,电子标识还可通过信息的精确采集,提供多种智能交通应用、出行涉车服务以及各类涉车审验服务。

  随后,记者前往深圳市体育馆体验电子标识安装情况,工作人员现场将电子标识卡安装至车辆前窗玻璃上方。据某泥头车公司车队长姚俊豪介绍,泥头车经常出现被套牌现象,安装电子标识对他们行车来说是一种保护,可以使车辆的信息能够被迅速辨认。

  首期20万张均免费发放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警部门给全市重点车辆安装的电子标识,均为免费发放。不过,由于仍处于试点期内,首期发放的电子标识共20万张,主要在八类重点车辆进行示范应用,包括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俗称“泥头车”)、校车、教练车、客运车辆以及需要办理道路通行证的车辆。

  据透露,目前深圳全市重点车辆共有16万辆左右,首期发放的20万张电子标识足以覆盖。另据了解,这20万张电子标识计划在今年4月30日前分批完成安装。

  记者还获悉,试点工作启动后,未按规定安装以及破坏或者擅自拆除汽车电子标识的将受到处罚。交警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应当安装电子标识的车辆所有人拒不安装的,将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同时,破坏或者擅自拆除电子标识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罚款。

  后续将推广至全市私家车

  发布会上,交警局局长徐炜告诉记者,试点成功之后,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将电子标识推广至全市私家车。“这就等于每辆车都有一个电子身份证,今后还会为车主提供更多的个性化服务”。据悉,汽车电子标识安装范围和规模扩大后,将集成小区进出门禁、不停车收费、路况及停车位信息定向推送等智能化应用。同时,还将完善特定区域申请进出机制,实现无纸化通行证管理,以及不停车稽查等应用。

  值得一提的是,电子标识推广后,将采用后台计费方式,届时可实现小额支付,“以后私家车进出停车场,将不再拿卡,像一卡通一样自动扣费”。此外,深圳交警还将设立汽车电子标识身份认证机制,集合保险、年审、环保等多种信息,为市民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记者 易海军

  焦点

  电子标识是否会泄露个人隐私?

  电子标识是否会出现定位监控、泄露个人隐私等问题?

  对此,交警局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汽车电子标识是无供电装置,类似小区停车卡,识别距离约20米,超出该距离,即无法被感应识别,因此本身不具备主动发送信号的能力,无实时定位功能,不会暴露车辆位置信息。另外,汽车电子标识内写入的信息仅为车辆基本属性信息,如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身颜色等,但不写入车主个人信息,因此不存在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的可能。

  该负责人还表示,汽车电子标识采用国密算法对存储的信息进行加密,配套识读设备需经双向认证后方可识读,未经授权的识读设备无法感应和识读电子标识中的信息,因此不必担心汽车电子标识信息被非法识读和篡改。与此同时,类似视频监控信息的管理,涉及汽车电子标识信息的相关查询、调用等事项,非因法定事由,非经审批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查阅。所有信息保留在公安机关系统内部,并按照国家信息保密制度,严格管理信息的使用,因此,也不会出现信息泄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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