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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脸”时代——人脸识别,请你给大家留点“脸面”

随着科学技术的大力发展,几年前遍布城市各大角落的还是刷卡、指纹识别等支付方式,现如今人脸识别技术已经越来越多的应用到生活和商业场景当中。从小区大门门禁到公司、商场、连锁的酒店商店甚至到街边的自动贩卖机都已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在简便智能化的同时,也不经让人产生疑虑,到处都是人脸识别,这究竟安全吗?捕捉到的人脸数据储存在哪里?怎么管理?会不会被滥用?是否有普及人脸识别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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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学技术的大力发展,几年前遍布城市各大角落的还是刷卡、指纹识别等支付方式,现如今人脸识别技术已经越来越多的应用到生活和商业场景当中。从小区大门门禁到公司、商场、连锁的酒店商店甚至到街边的自动贩卖机都已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在简便智能化的同时,也不经让人产生疑虑,到处都是人脸识别,这究竟安全吗?捕捉到的人脸数据储存在哪里?怎么管理?会不会被滥用?是否有普及人脸识别的必要性?

  曾经有一则视频引起众多网友的热议,视频画面显示,一男子为了防止被人脸识别系统检测到,竟带着头盔光临售楼处。原来,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如果被人脸识别系统拍到,买房会多花30万元。

  另一则新闻让人倍感滑稽荒唐的同时,也引人深思,是否有普及人脸识别的必要性? 一位90多岁的老人,为了激活社保卡迫不得已由子女抬近银行进行人脸识别,本该是科技利民,便捷智能服务于民的科技,却给老百姓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在今年的3.15晚会上,更是曝光了多家违规的门店利用摄像头获取人脸信息的案例。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在顾客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顾客进行“偷脸行为,甚至还通过抓取到的人脸数据,对消费者进行心情的摹写,这一行为引起消费者极大的反感与恐慌,

  人脸作为人的重要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稳定性和专有性的特征,同时也是不需要人脸主体主动配合就可以被采集到的个体信息,一旦被“滥采”或“泛采”,既有可能会被不法分子伪造影像用于犯罪,也有可能造成主体的隐私外泄。目前,欧美国家在人脸识别等隐私数据第三方采集方面有着严格限制相关的法律体系较为完善,如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遵循“原则禁止,特殊例外”的准则,对人脸等敏感生物特征数据有明确保护。

  我国从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也明确提出“生物识别信息”属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1035条明确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再往前追溯,早在2017年就付诸实施的《网络安全法》,也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和存储的合法界限作出了规定。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不断拓展,我国人脸识别技术系统在社会的各个领域得以应用,但国相关法律法规还缺乏系统性、完善性和创新性,我国更应在针对人脸识别现有的法律法规上进一步加强其系统性、完善性和创新性,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小编认为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有利也有弊,科技就是一把双刃剑,扬长避短让科技发挥出最大价值才是关键。减少些在消费场所的商业用途,多些在安防场景、公共安全场所的应用,或许才能发挥人脸识别技术的最大价值,造福于民的同时也减轻了人民群众的焦虑与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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