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大华检察院监控系统方案

本方案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规定、符合《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具有固定和专用两款可选。
资讯频道文章B

  一、 前言

  本方案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规定、符合《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具有固定和专用两款可选。

  二、 大华视讯系统概述

  大华视讯系统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关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对言辞证据的视听证据固定、光盘加密直录、防止人为对视听证据进行截取和剪辑、远程网络指挥、音文交互、笔录校对、真迹视频签名、温、湿度视频叠加等技术和规定的要求,对该系统的软、硬件精心设计和专业制造,符合检察机关实际办案过程和办案程序。大华视讯系统的诞生彻底改变了目前检察机关在警务区数字化讯问室建设过程中,只能选择一般传统民用保安监控、PC加软件拼凑方案和功能的尴尬局面。避免了重复建设和资金的浪费。随着 " 科技强检 " 、检察机关 "213" 工程建设等工作的继续推进, 大华视讯系统将逐步成为检察机关数字化讯问室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而实现检察机关对数字讯问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利用现有的网络对讯问和询问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视听证据的固定,贯彻科技强检的指导思想,提高侦察办案、协查办案的效率,加强办案、取证过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 需求及分析 系统构成及要求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可由模拟与数字混合或全数字音视频监控系统构成。系统设备一般由前端、传输、控制、记录显示四部分构成。

  1. 前端部分包括:彩色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镜头、云台等辅助设备或球形一体化摄像机。

  2. 传输部分包括:视频同轴电缆、音频屏蔽电缆、通信控制电缆或光缆、网线以及光纤传输设备、无线传输设备和基于网络的数字传输设备。

  3. 控制部分包括:音、视频切换器、云台镜头控制器、操作键盘、调音台、各类控制通信接口、电源以及与之配套的控制台等硬件设备和能够实现以上功能的软件。

  4. 记录显示设备主要包括数字硬盘录像设备、光盘刻录设备、监视器和显示屏等。

  控制部分要求

  1. 控制设备应放置在独立的机房内,以方便操作,保障安全。

  2. 摄像机、镜头、云台等操作应能够远端控制。网络条件下,系统还应当实现授权、录制、播放、备份的远程操作控制。

  3. 系统应能手动切换或编程自动切换,对所有的视频输入信号在指定的监视器上进行固定或时序显示。

  4. 图像应有同步的时间码显示。

  5. 系统应具有前端与控制端视(音)频交流和指挥功能。

  6. 系统应具有文字传输功能,可以通过手写板实现前端与控制端利用文字信息进行沟通。

  7. 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能对前端音、视频信号进行监测,并可对每一路音频信号进行滤噪、放大处理,对每一路视频信号亮度、色度、对比度等参数独立控制。当音、视频信号丢失时,应能及时发出报警,并能给出信号丢失的报警信息。

  8. 系统应在市电中断时具有记忆功能,能对所有编程设置、摄像机号、时间、地址等信息予以保留。

  9. 系统可以通过局域网或检察院专线网实现实时传送录音录像资料,具有文字传输、视(音)频交流等功能。

  10. 根据两级或两级以上、并设置相应级别口令的操作权限,用户可以通过局域网和检察专线网调阅录音录像资料。

  11. 系统其他功能配置应满足使用要求和冗余度要求。

[nextpage]  记录显示部分要求

  1、 系统应能清晰显示摄像机所采集的图像。

  2、 系统存储的原始数据文件应全程加密具有不可更改性;文件输出到光盘时应集成自动播放软件,使录音录像资料回放具有通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系统应具备将加密数据格式转换成*.WMV、*.AVI、*.ASF、*.MPEG、*.MOV、*.RM等通用存储格式的功能,以实现必要时对声音进行编辑的要求。

  3、 系统存储过程中应具有重点标记功能。

  4、 光盘集成的自动播放软件可以在任何计算机上实现资料自动回放,并应具备连续快进快退功能、任意时间点检索播放功能、重点标记检索功能和时间进度显示功能。

  5、 在所有视音频通道处于记录的状态下,单路监视、回放图像画面中的信息不应有明显的缺损,物体移动时图像边缘不应有明显的锯齿状、拉毛等现象。

  6、 声音回放效果要求应与视频信号实时同步,回放任意时间段的视音频记录,不应有明显的不同步现象。回放的声音要反映原声,音质不失真。

  四、 系统概述及架构

  XXXX检察院现有讯问室若干间,用于讯问笔录工作。随着 " 科技强检 " 、检察机关 "213" 工程建设等工作的继续推进,数字讯问视听证据固定指挥系统将逐步成为检察机关数字化讯问室建设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从而实现检察机关对数字讯问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利用现有的网络对讯问和询问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和视听证据的固定,贯彻科技强检的指导思想,提高侦察办案、协查办案的效率,加强办案、取证过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整个系统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前端系统和终端管理系统。前端系统中,每个审讯室配置一台固定或便携式审讯专用DVR和一台客户端电脑。

  前端系统功能特点

  双光盘实时同步备份或光盘硬盘分别备份、远程网络备份功能

  在讯问过程中为了防止关键言辞证据固定的丢失或系统故障的中断本系统具备对单一案件视听证据进行双光盘同步加密备份或进行光盘和硬盘的分别同步备份,同时具备网络备份功能,通过网络直接将讯问过程同步备份于讯问室内的笔录电脑中,讯问结束后与讯问笔录共同打包上传至服务器,满足检察机关对视听证据保存、笔录校对和案件管理的需求。加快取证速度,提高办案效率。

  讯问时间、日期、温度、湿度视频叠加功能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讯问录像的技术要求,利用视频叠加、传感技术,将讯问时间、日期、讯问室内部的温度、湿度同步叠加于视听证据的画面上。避免现有利用摄像机拍摄讯问室内时间、温度、湿度数码表的落后方法和数据显示不清的现象。

[nextpage]  视听证据或资料重点段落视频文字标识打点功能

  采用视频文字即时标注技术,在审讯、讯问或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固定视听证据过程中,根据需要通过触摸或远程网络指令,随时对视听重点或 疑问段落,进行视频文字标识打点,如“检查官重点段落”“法官疑问段落”“书记员校对段落”等。方便事后对重点段落的查找、笔录的校对和整理、提高办案效率。

  视听证据或资料片头制作视频叠加功能

  采用视频动态文字叠加技术、软件和设备,制作视听证据或资料的视频片头,包括;案件编号、地点、单位名称、案由、姓名、日期、时间及温湿度等相关内容,并同步叠加到视听证据或视听资料画面上。

  通用视频文件生成功能

  通过客户端程序还可以完成需求:系统存储的原始数据文件应全程加密具有不可更改性;文件输出到光盘时应集成自动播放软件,使录音录像资料回放具有通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系统应具备将加密数据格式转换成*.WMV、*.AVI、*.ASF、*.MPEG、*.MOV、*.RM等通用存储格式的功能,以实现必要时对声音进行编辑的要求。

  光盘集成的自动播放软件功能

  在视讯DVR同步完成刻录后,已经完成完成光盘集成的自动播放软件,可以在任何计算机上实现资料自动回放,并应具备连续快进快退功能、任意时间点检索播放功能、重点标记检索功能和时间进度显示功能。

  视频通道参数调整功能

  对数字讯问室内视频信息的对比度、亮度、色彩等参数进行任意调整,向视听证据固定系统提供优质的画面输出。

  终端管理系统功能特点

  网络直播、讯问视听协同讯问功能

  采用先进的MPEG-4音、视频实时压缩网络传输技术,检察长和有关检官利用浏览器权限方式,对多个讯问现场进行网络高清晰度观看。可任意选择视听一个或四个数字讯问室的讯问过程,根据需要可通过 画中画内置分组视频切换模式,选择其中一个数字讯问室内的任何一个拍摄画面(包括讯问检察官与远程指挥人员的文字交互信息)进行实时观看和视听证据远程的电脑硬盘备份。同时数字讯问室内的现场检察官可利用授权方式,对其它多个讯问现场的同案犯进行实时观看,并可与其它讯问室内的检察官进行文字信息的交流,便于协同审理发现疑点信息, 提高办案效益。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