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环保物联网建设之殇

由于环境问题本身的复杂性,信息种类繁多且数量巨大,需要通过环保物联网提高环境管理、决策的水平和能力,才能推动各类环境问题的有效解决。
资讯频道文章B

  目前,很多环保部门关于物联网建设和应用的认识还有很多误区,如对物联网对环保事业的推动作用及其应用范围的认识不深入、不全面;对环保物联网的建设模式,管理、实施方法、风险规避策略方面缺乏准确的认识;同时,对系统建设后的运维模式没有清晰的思路,难以保证建设完成后系统持续可用,发挥其应有的效果。需要在正确认识我国环境保护所面临问题的基础上,深入理解环保物联网建设及应用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探索环保新路径的作用、意义,思考环保物联网建设的要求和方法。

  环保物联网应用建设涉及要素多、范围广,业务复杂、投资规模较大,同时,环境污染治理和质量管理都需要跨地区、部门的多方协作,因而统筹规划尤为重要。

  目前,环保部门的应用系统大多是独立建设,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方面缺乏统筹规划,导致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现象普遍、严重,数据利用程度低,决策支撑作用有限,使建设效果大打折扣,投资效益不高、资金浪费严重。需要高起点规划环保物联网应用的业务关联关系,前瞻性的设计系统总体框架,体系化分析建设需求,以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等方式保障信息共享,可以降低信息化建设风险、控制建设经费、保证进度和质量。

  环保工作中,进行有效的污染防治既要控制污染源,还要控制污染面。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等系统主要实现了对污染点的控制,控制范围只是需要控制内容的一小部分,还比较有限。同时,通过环保物联网可以监测污染程度、监控非法排放,但对目前一些不在指标监控范围内的环境要素,如重金属、土壤污染等,还无法实施有效监控。而目前环保工作考核要求面上达标,在环保物联网监测数据的应用方面,需要不同物联网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结合监测、气象等数据分析原因、追溯源头,目前这些方面的应用较少。因此,环保物联网应用从范围、要素到关联应用等各方面都还远不能实现对环境保护的全面支撑。

  目前我国环境监管依然以政府主导为主,企业以政府的政策和驱动来研发环保产品,比如:首先,环保部门通过确定目标拉动需求、拉动企业参与,能推动物联网应用。如已建设的国家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即是以国家定任务,使得全国一盘棋,推动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的建设。其次,行业相关标准。通过标准的制定,使得企业有依据创新,避免走弯路、重复投资。再次,企业应积极创新环保物联网感知设备。物联网感知设备要轻量化、低成本,才能便于广泛应用到环境感知中,减轻环保投资负担。

  环保行业受政府财政影响较大,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建设差距较大,目前部分地区已经在环保物联网上走在了前面,针对不同的区域建设情况,其建设、运营也存在不同的差别,现阶段进行环保物联网的建设规划需充分考虑系统的集成性和扩展性,必须保障现阶段建设是一套具备多业务多产品集成的大型系统,能够将环保各子业务之间的壁垒打通,并建立连接的通道,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扩展性,为以后的产品升级,新产品、新业务接入提供扩展接口,真正让系统体现“智慧”的概念。

  全国统一大联网

  环保领域全国统一大联网是未来环保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国家十一五、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推动了全国环保网络的建设、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审批也经历了多年的时间。目前物联网应用点比较广阔,如固废、土壤、生态、核与辐射等,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应用模式、建设模式、相关标准等,把这些应用点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全国上下一盘棋建设,这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事情。海康威视贺小龙认为要实现统一的综合性大联网最大的阻力是行业标准的缺乏,由于目前环保行业针对部分数据(如视频)并没有统一的接入标准,导致大联网方案比较难推进,需要着手从这方面考虑解决。

  理想中的环保物联网应该是一个多业务融合、多产品接入并具备相当“智慧”的一套系统,完全融合环保行业的实际业务,并具备高集成性和高扩展性。环保物理网未来的发展趋势必然是走向大集成、大联网的“智慧”系统,全数据监测、多系统融合、行业化标准、智能化应用将成为未来环保物联网的核心概念。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4 - 203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