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
公众号
安全自动化

安全自动化

安防知识网

安防知识网

手机站
手机站

手机站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大安防供需平台

资讯频道横幅A1
首页 > 资讯 > 正文

智能楼宇与时俱进了吗?

90年代,计算机产业开放的呼声高涨,智能楼宇安全控制系统的标准化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在反省自身的同时,也可借鉴外国的思路。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制定符合国情的智能楼宇标准和规范,是现在的当务之急。
资讯频道文章B

【安防知识网】多年前去NEC大楼总部,笔者对那座大楼布线、3C控制、数据通讯及电脑的整合印象非常深刻。那时许多人对智能楼宇充满遐想, 能对能源管理、恒温恒湿、地震避震补偿、空气监测、电梯与门禁管制等概念侃侃而谈。后来,笔者在台湾的住所装上了中央控制的安全门禁系统。家里各门窗均有感知器,能与门铃、门口机、控制机组模及电话小总机相互连接并通到小区警卫室。可惜没用几年这套系统就寿终正寝,无法维修的原因是提供这套系统的公司倒闭了,其他公司也都无法处理。现在家里有客人来访,小区的大门警卫一般都用电话通知。印象中当时日本电子产品标准遵行性不好,慢慢地,对NEC的3C楼宇自控技术也就兴致不高了。

  智能楼宇问题谁问

  然而现在类似笔者家住所门禁系统的各类智能楼宇系统正在中国重复上演,许多不标准化或非主流标准的各类系统不断地被安装到各种楼宇小区中。计算机产业开放的呼声在90年代开始高涨,提醒人们注意各产业标准化问题。如今,在安全控制领域里,各厂商似乎还在各行其道,专属的系统依然我行我素。这究竟是谁的责任呢?

  首先是业主或建设公司。几年前在台湾,一个建筑大亨告诉笔者,希望采用IBM的所有网络设备,并让IBM公司同意在其大楼销售广告上打上“IBM大厦”的名字,类似的事情在中国也是愈演愈烈。许多开发商不在智能化科技的可持续性、可扩展性、易维护性上下功夫,不去关注技术实施的标准化与规范性,而只做些花哨的表面文章,到最后,住户往往成为这种不负责任行为的受害者。

  第二个则是建筑师。最近美国CSI(建筑规范研究院,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Institute)与加拿大CSC(加拿大建筑规范部,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Canada)对其MasterFormat进行修改工作。主要是在传统十六章中加入了建筑管理、设施管理、网络科技以及计算机通讯与管理等概念。许多建议是将楼宇智能化的信息放在第十七章,目前正有三四个新版本被讨论。全新的MasterFormat基本上将电子与环境科技加入到建筑基础部分,一旦这部分被确立通过,建筑师在设计大楼时就必须考虑到智能楼宇集成。但是在新的规范未制定出之前,许多楼宇项目的智能化设计是在建筑主结构完成后才开始进行的,设计的最佳时机早已错过。

  此外,智能楼宇集成商是责无旁贷的。由于智能楼宇工程是一个整合性的工程,任何系统供应商都不能独立完成,因此必须有一个集成商来整合个别子系统(照明、消防、软通空调HVAC、监控系统、门禁管理、电梯系统、巡更系统、视讯会议、闭路电视、广播与报警系统、电信与数据通信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 集成商就对个别子系统间的互操作性与独立运行性担负起技术监督与整合管理的责任,根据客户需求建立单一管理窗口。因此集成商对系统的永续运作与维护支持承担关键责任。

  当然,政府似乎也有些责任。虽然全球法规订定与遵循是由民间自发组织和参与的,然而政府如果能适当的指引会减少资源的浪费,并容易使之迅速有序化。目前混乱的楼宇技术标准是自由经济的自然现象,政府计划性的引导对于规范产业非常有必要。如果政府早日为新兴科技制定标准,许多新产业的标准将由中国来主宰、制定,这也将给中国的厂商与消费者带来极大利益。

  智能楼宇问题举世皆然

  就个人或个体单位来看,整体产业意识和消费者意识似乎还没形成,更别说是标准共识。先不提标准规范问题,一般建筑体的生命期至少在20年以上,那么这期间智能楼宇系统是否会因年代的久远而遭到损坏?电子科技产品几乎每三五年就来个换代更新,因此系统的可扩展性及永续性成了很关键的指标。扎实的基础架构、各子系统的互操作性以及互不干扰的独立运行性才能够保证整体大楼有故障也不瘫痪。加拿大政府与CABC(大陆自动化楼宇协会)去年订了一本《智能楼宇科技蓝图》给业主、建筑师、楼宇集成商及楼宇设备商参考。这本书一开始就呼吁楼宇需要智能化,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出楼宇智能化在北美不是很普及,而加拿大在智能楼宇科技方面与美国同步,许多标准与规范可以说是共同参与订定的。我们的智能化还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这本《智能楼宇科技蓝图》的理念和思路值得我们借鉴。书中提出了智能化楼宇在加拿大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很多情况与中国相似。

  很多人不去注重其长远收益,认为自动化会增加成本,这其实是非常错误的成本分析。楼宇的自动化功能可以提高户主的居住舒适度,而智能楼宇科技产品也的确能够做到价格合理,这里其实存在着一个市场理念推广的问题。智能楼宇未能被广泛采用的具体原因和表现有:

  缺乏可供参考借鉴的的成功案例;

  许多开发商、业主、建筑师、集成商仍用陈旧的产品、方法与技术,很少考虑采用经济且有价值的新技术产品;

  明显缺乏训练有素、有知及专业的安装集成人才;

  设计团队(包括业主、开发商、建筑师与工程师)仍未能有效的共同合作;

  未能认识到一个整合的通讯基础建设对于有效布署智能楼宇技术的重要性。

[nextpage]  他山之石或可学习

  在《智能楼宇科技蓝图》我们可以找寻到许多对我们有益的建议。通过对文件化与量化数据的环境、技术以及效益指标能提高效益的认知,来激发人们使用智能楼宇,强调整体效益,来说明整体智能楼宇的正面图像。对各类人员应该进行推广培训,包括建筑师、工程师、开发商、业主及所有建设、物管维修相关人员、以及物业人员。制定标准、协定和规范是非常有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使运行与维护人员无须特定公司的专属信息也能确保系统互操作性。建立系统集成商与传统电气与机械设计师或工程师的伙伴关系,能够与建筑师共同作业。系统必须考虑到容错,保证系统故障时系统作业正常而不停顿。系统集成可以由渐进式演进来达成。标准与协议必须能够在在共同建筑内的多电脑控制下得以实施,必须推广交谈与互操作性。控制器与电子元件必须能协作诊断,能够在用户未发现故障之前做出状态报告,如故障或效能降低报告。专属解决方案的协议必须要提供给承包商工程师或业主,这些协议必须能互操作。尤其是下面三个建议应该是值得集成商与房产商参考。

  保固相关建议:保固必须确保个别系统与其他系统的互操作性。其他供应商的元件与设备间分享的数据必须不置于保固之外。当移交或检验系统时,适当的测试程序必须做成文件让各方审核。执法当局与建筑法案必须认知集成化系统且能够确实可以提供安全与功能改善。为了执法当局与保固需要,适当的认证这些系统的程序是可以接受的;

  合同相关建议:服务与维修必须保证互操作性、不排他性的服务需求,共享通讯设施,并提供零件与服务文件给第三方。服务合同与维修同意书不需要保密协议,如此供应商才肯分配分享所需的专属信息。子系统服务机之间必须可以分享,但必须避免竞争与冲突,譬如,传感器与通讯设施可能在多个系统中分享。服务协议必须以可度量以及可操作的文字来确保整体系统的可靠性与可用性。服务与维修协议书必须有系统升级以及系统报废的需求认知。各供应商服务纪录要能相互交换以确保整合系统的适当功能;

  通讯基础建设关键建议:与电气或水管基础建设对比,要认知通讯基础建设是建筑内的公共通路。由单一承包商负责安装所有通讯基础建设,依据要求与公共原则审核通讯线材与基础建设。设备应置放于在统一的通讯室内,以提高设备追加弹性,譬如移动信号放大器、安全系统等,加入共同通讯主干内。

  加拿大与美国试图立法将通讯基础建设规定为建筑行业的必然标准,譬如改版的MasterFormat或ANSI/TIA/EIA-862(楼宇自动化缆线标准),标准的制定会带来一些优点。如单一共用全方位基础建设,使用单一通讯平台成本会较低,当需要时可容易的更换或移动设备,适当的线材设计允许用单一线材类别或较少的线材类别设计,建立通道因此消除了特定应用不可见与昂贵导管,对布线与点对点通讯的问题得以分清责任。

  与时俱进机会在手

  社会的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不断更新,新的科技标准不断出现,中国身为发展中国家,更需要与时俱进。环视以上的材料我们发现,国外楼宇建设走在中国前面。然而从现在中国每年大批量的建筑规模来看,如果政府、楼宇业主、集成商能够共同努力,制定符合国情的智能楼宇标准与规范,中国智能楼宇产业将有广阔市场,不仅跟上现在通用的国际标准甚至会引领标准。

  但如果我们仍不知掌握机遇,业主一味去攀比炫耀,厂商一味贪图小利,目光短浅地采用低成本过期、落后的国外淘汰专属系统,让各子系统独立布线、各自为政,继续混乱不堪下去,那么中国也许永远只能作为欧美国家的跟随者。

参与评论
回复:
0/300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评论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a&s观点。
0
关于我们

a&s是国际知名展览公司——德国法兰克福展览集团旗下专业的自动化&安全生态服务平台,为智慧安防、智慧生活、智能交通、智能建筑、IT通讯&网络等从业者提供市场分析、技术资讯、方案评估、行业预测等,为读者搭建专业的行业交流平台。

免责声明:本站所使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部分来源于互联网共享平台。如使用任何字体和图片文字有冒犯其版权所有方的,皆为无意。如您是字体厂商、图片文字厂商等版权方,且不允许本站使用您的字体和图片文字等素材,请联系我们,本站核实后将立即删除!任何版权方从未通知联系本站管理者停止使用,并索要赔偿或上诉法院的,均视为新型网络碰瓷及敲诈勒索,将不予任何的法律和经济赔偿!敬请谅解!
© 2020 Messe Frankfurt (Shenzhen)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兰克福展览(深圳)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2072668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0264号
用户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