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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修期和器材保修期之间的矛盾如何协调?

器材商销售器材给工程商,器材保修期一般自销售之日算起;工程商做工程,工程保修期一般自甲方对工程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这两个保修期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时间差,其为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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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材商销售器材给工程商,器材保修期一般自销售之日算起;工程商做工程,工程保修期一般自甲方对工程验收通过之日算起,这两个保修期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时间差,其为一个问题。另则,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维护时,甲方都会要求工程商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器材商在销售器材时也言之会在第一时间内上门服务,但部分器材商却总是推脱或延时,所谓保修形同虚设,这让工程商心里颇不平衡。就这两个问题,工程商和器材商应如何协调统一?\r\n\r\n就此问题,本期请以了刘国等五位来自江西、深圳、河南、安徽、内蒙古的工程商/器材商,让我们来听听他们的看法。

与甲方明确验收及保修期限,向器材商要求质量保证金
该问题不仅是工程商与器材商双方之间的协调统还应考虑与工程甲方之间的三方协调统一。
器材商提供的保修期与工程甲方要求的保修期开始之日不同,该问题的存在,必然导致在工程商提供的保修期内有一段时间,产品是没有保修的。我设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协调统一:
1、器材商适当延长器材保修期。以我司的做法为例,目前我们对我们的器材商提出给予保修18个月的售后条款(或者选择保修期限相对较长的产品),而通常我们对于工程甲方提供的保修期则为12个月。
2、对于一些无法延长保修期的器材,我们则从产品到达工程商处且通过签字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该作法为通用作法,其主要配合接下来的第3条来共同质保。
3、对于工程甲方,将工程保修期分为两个部分提出,即电子产品部分与隐蔽工程部分。其中电子产品部分的保修期从产品进场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算,产品保修依据原厂家保修原则,而隐蔽工程部分的保修期则从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之日起计算,该期限可根据相关因素作弹性设置,可为12个月、18个月或者24个月不等。
4、工程商应对工程进度有详细的安排,对于器材的进场时间与验收时间应有准确的预见性,不能出现太早提前采购设备而将设备屯在自己手中,对于较大的工程应分批次采购,分批次作工程验收,分项计算保修期。
5、工程商与工程甲方签约中应明确工程验收期限、组织验收形式,对于无法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验收的,应有视为验收通过的条款,并同时计算保修期,而不能因为工程甲方的原因而无限期增加保修期限。
至于产品维修的及时性,该问题我设想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协调统一:
1、对于采购量较大的产品,要求器材商提供一定比例的备品备件。
2、工程商应准备一些常用设备作工程备用器材,该器材可为新购也可为返修产品,主要用于工程中损坏器材的替用。
3、向器材商扣押所购器材款适当比例的质保金,该操作方法,我们在部分工程中也有采用,效果较明显,但该方案要得到器材商的认可有较大难度。

承担时间差保修费用的应用工程商,但可预留器材质保金
就这两个问题而言,第一个问题,两个保修期间可能会存在着较大的时间差,我认为承担这个时间差的保修费用的应该是工程商。因为工程商才是面对最终用户的,而器材商往往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只对工程商负责,器材商把产品卖给工程商的那一日起到保修期之间,保修才生效,过了这个时间设备出了问题就得有偿维修了。而且一般来说工程商在和最终用户签订工程合同的价格里面就包含有设备保修费,保修期从工程验收之日算起,在工程没有验收之前这段时间,设备如果有问题都应该由工程商无条件更换的。试想如果工程商从器材商那里买了设备,放在公司几年才卖给最终用户工程使用,然后验收合格;或者有的工程项目从施工到验收合格,中间隔的时间长达一、两年,这样两个保修期之间的差距更大,这样如果要器材商来承担保修的话无疑是不合理的。
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维护时,一般都要求工程商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器材商应该在第一时间内反应。有时候是由工程商把设备返回到器材商公司进行维修,这时候器材商应该尽快查出原因并予以解决;有时候需要器材商去现场服务的也应该尽快响应,当然如果涉及费用太大的,可以和工程商协商解决,但对工程现场的问题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解决,因为售后服务的质量会严重影响客户对一个品牌和公司的看法,影响市场形象。器材商遇到问题就推脱或者延时的做法,对工程商、对自己的产品品牌而言都是不利的。为了避免器材商推脱售后的情况,工程商在购买器材时,可以在采购合同里面规定相关的条款,这样就可以约束器材商,也可以在器材的款项里扣留质保金。如果售后不能及时或不作售后时,可以按比例来扣除质保金。同时,要选择一些比较信誉比较好,口碑比较高的器材商,这样也可以保证售后的问题。

工程商承担主要维修责任,与器材商协商延长保修期
纵观中原安防行业的发展及现状,发展道路和IT行业一样,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利润率低,售后服务时间和服务深度不断延长,工程款拖欠严重,工程商之间无序竞争,使得做工程十分辛苦。
售后服务包括产品服务和系统集成施工服务,一般程序是工程商需要向器材商采购设备,然后由工程商进行施工安装,而采购器材往往不只是一家器材商,器材商的售后服务是自产品销售之日起,而工程商售后服务是自工程验收之日起,这两个保修期存在较大的时间差,给工程商增加了成本,对些工程商可采取以下措施.
1、和器材商形成战略联盟来投标项,特别是较为重要的工程,让器材商从多方面支持工程商,其中之一就是工程所用的产品延长设备的售后服务时间
2、在满足基本需求的情况下,尽量压低采购成本,争取工程利润能包含这段时间差所形成的售后服务费。
3、合理安排采购时间,尽量缩短这个时间差。
4、安防产品IT化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升级换代速度快,所以工程商要用产品的升级换代向甲方收取部分费用以工程以弥补售后服务费用。
5、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和工程流程,在施工调试和售后服务过程中充分挖掘自身潜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弥补这个时间差所形成的费用。
对于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维护时,工程甲方一般要求工程商在第一时间上门服务,我认为这是一个工程商责无旁贷,不可推脱的责任,工程商是系统集成者,直接和甲方交易。而工程出问题,首先工程商应去判断是设备问题、操作问题还是施工问题,判断之后才能由工程商找相应的器材供应商,如果让器材供应商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可能会发现多数不是自己供应的设备出问题。

从器材使用日期算保修期,相对公平
现阶段,安防市场竞争已呈现白热化状态,卖方市场早已成为历史,作为安防器材最重要的销售渠道——工程商地位也日益上升,成为器材商争夺的对象。作为国内领先的指纹产品供应商,进毅公司始终本着“合作共赢”的宗旨和工程商展开合作,对于保修和售后服务问题,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方法。
我们认为产品的保修期应该从产品实际使用之日开始计算,既不是器材商的售出之日,也不应该是工程验收之日,这样不论对于器材商还是工程商都相对公平,保修期起算日在一定的时间区间内保持了一定的弹性。
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需要维护时,也要因事而异,因为问题的产生原因各异,有可能是器材的质量问题,有可能是工程安装质量问题,还有可能是因为用户的使用不当而产生,不能简单的将所有的维护任务都归结为某一方,器材商应该在销售中尽量增加售前,售中服务将可能发生的问题消除,同时加大对工程商的支持力度,特别是技术培训,使其能够解决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常规问题。对于工程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器材商不应推诿,要遵守承诺,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门服务,对于在售后服务中应取得的收入和应承担的责任应该也做一个很好的界定。
总之,器材商和工程商在合作中产生的问题,双方应该将目光防远,从“互惠互利”的角度来考虑,协商解决,将精力放在共同做大市场的方向上来 。

工程商与器材商都应有一个信念:急用户所需
本人就多年施工售后经验浅见:
首先,工程商必须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因为器材商或许并不知道工程商将器材用在哪里,安装于何处,出现问题时,工程商一般情况均应有技术安装队伍,虽然不能像器材厂家那样透彻的了解问题症结,但可以给器材商提供一些感性印象,、一些简单的问题亦可以随时处理,也努力使事情简单化。工程商面对的是甲方用户,工程商第一时间到现场义不容辞,大的、复杂的问题自己无法解决的,及时通知器材商,对于保修期,工程商不应在不能立即安装使用的前提下,大量积压器材,使器材保修期自行缩短,工程商已经把维修的利润从甲方(用户)手里拿到,故工程商应积极主动沟通,而不是向器材商抱怨售后工作不好或怎样。
器材商也不能产品卖出去就了事,一个有眼界有发展眼光的器材厂家,对售后服务也应看成企业生存之命脉,一般器材商在允许的情况下,都会在有产品销量的地区安置专业维修人员,一方面出了问题及时快速同工程商熟练配合,在工程商的维修人员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争取时间到场,排除故障,工程商和器材商都应有一个信念:急用户之急,共同维护器材品牌和工程商信誉,双方携手把市场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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