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日前联合编制出台了《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指导原则,规定由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联合工作小组选择开放测试路段并公布,确立道路测试集中申请方式,规范测试管理基本要求、工作流程及监督手段等相关事项。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官方网站显示,此次天津市出台的《办法》适用于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公开道路测试,将由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和市公安局共同成立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联合工作小组),负责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如,在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选择若干典型路段,逐步将选定的路段用于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委托国家级的汽车检验机构作为天津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专业机构,负责提供办理测试申请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技术验证的服务。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应要求,对发放测试通知书的测试主体,办理测试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值得一提的是,测试车辆在道路测试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此外,工作小组也将定期公布违规操作测试主体名单。此前,已有多部来自不同企业的自动驾驶车辆在天津市唐廊高速开展过相关测试。
在开放道路测试方面,通过在全市征集开放测试道路的方式,天津市已完成推荐道路的初步筛选。下一步,天津市将尽快选定并公布开放测试道路,向审核通过的自动驾驶测试申请企业发放天津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行驶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