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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首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纲领性文件:超2000亿投资智慧轨道交通

预计到2022年,广州将建成超过8个数据要素流通治理重大创新成果、15个重大创新实验平台、30个重大产业转型升级工程、100个技术领先的优质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并在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领域形成一批数字化治理成果。广州将对新引进数字经济总部企业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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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0日,15届105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的若干措施》,推出22条举措(以下简称“22条”)。这也是广州出台的首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纲领性文件。

  预计到2022年,广州将建成超过8个数据要素流通治理重大创新成果、15个重大创新实验平台、30个重大产业转型升级工程、100个技术领先的优质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并在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领域形成一批数字化治理成果。广州将对新引进数字经济总部企业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奖励。

  新高地:将推超100个数字经济应用场景示范项目

  “22条”提出了“1个目标、3个定位、22条措施”。“1个目标”即加快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3个定位”即粤港澳数字要素流通试验田、全国数字核心技术策源地、全球数字产业变革新标杆。“22条措施”即研究提出了22条有效提升广州数字经济发展能级和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

  “22条”提出,广州将重点在数据确权、数据流动、新业态监管及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等领域先行先试,同时,争取国家支持在广州特定区域实行穗港澳三地数据跨境开放共享及安全管理。

  针对数字经济,“22条”强调实施“包容、审慎、开放”的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的新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交通、医疗等领域政府数据集分级分领域脱敏开放。

  广州首期还将推出超过100个技术领先的数字经济领域优质应用场景示范项目,面向全球征集解决方案,着力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创造高地。

  新载体:广州四区将推动一大批项目动工建设

  “22条”提出,以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面积81平方公里)作为广州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核心空间载体,充分发挥海珠、番禺、黄埔、天河四区优势,沿珠江东部形成协同联动发展空间格局,打造全国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发展创新源,争创国家级平台参与国际竞争,即将推出一大批项目动工建设。

  其中,海珠区(琶洲核心区)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形成一批原创性技术成果和应用创新示范,加快打造创新型数字经济总部优势集群,打造数字经济人才高地。番禺区(大学城片区)加快培养高端复合型数字经济人才,全面推进广东省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黄埔区(鱼珠片区)加快建设以区块链为特色的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积极引入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领域科研院所,推动航运、贸易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天河区(广州国际金融城片区)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数字创意以及各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22条”还提出,建立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病历和电子处方的共享共用及医药产品溯源等。

  新基建: 未来3年超2000亿 投资智慧轨道交通

  “22条”大力布局推动“新基建”项目建设,将加快推动3个高速铁路项目、7个城际轨道交通项目以及一批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项目。

  广州将高水平建设南沙科学城,提高设施建设数字化程度。此外,还要建设打造全国领先的5G网络,建设基于GPU的人工智能、区块链算力中心,加快推进城际高速铁路和智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数字轨道枢纽城市等。

  “22条”还提出率先建立跨区域数据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工业企业设备、系统、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广州每年将择优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于生物医药数字化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最高可给予1亿元支持。未来3年,广州区域智慧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将超过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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