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进5G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融合和应用发展,推动相关前沿技术在数字交通、智慧公路领域广泛应用,提高高速公路“建、管、养、运”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项目5G网络覆盖和应用示范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港珠澳大桥完成5G通信网络建设标志着《方案》实施取得初步成效。
根据《方案》,全省高速公路推进5G网络覆盖和应用示范项目分为四类。
第一类:智慧公路试点建设依托项目。
含南沙大桥、乐广高速南段和深圳外环高速,约117公里,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智慧公路5G网络全线无缝覆盖,基站按照1km间距布设,新建或改造基站约120座。
第二类:运营高速公路项目
要求2020年底前实现全省运营高速公路406个主要服务区覆盖5G网络,新建或改造基站约800座;同时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全省运营高速公路5000km以上干线以及重点桥梁、隧道等重要节点的5G网络全覆盖,基站按照3km间距布设,新建或改造基站约2000座。
第三类:预计2020年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
要求实现5G网络全线覆盖,基站按照3km间距布设,并在技术评估可行的前提下预留龙门架作为微基站加密点,共新建或改造基站400座。
第四类:2020年后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含在建和拟建项目)
要求“工可”和设计文件预留5G网络覆盖相关配套条件和要求,并按照3km间距预设基站位置。
《方案》明确了各主要单位的职责:
一、省交通运输厅:
主动对接协调有关省直主管部门及通信企业,将高速公路5G基站建设纳入三大电信运营企业、广东铁塔公司主导的全省5G基站建设规划,落实关于加大数据中心投资建设力度的工作要求,推进区域路网监控数据中心建设,为实现粤港澳大湾区区域路网“可监测”“可管控”“可协调”夯实基础;
在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支持交通基础设施5G基站与路线线位同步规划共走廊;
抓好在建和拟建项目设计审批中对5G配套设施的把关,支持加快相关设计变更审批,强化工程验收对5G基站配套设施的同步验收;
督促指导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落实运营高速公路干线、重要节点以及服务区5G网络覆盖,将5G网络覆盖情况列入服务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支持、做好5G通信设施建设的涉路施工活动许可审批工作,在合法合规、安全规范的前提下加快许可审批进度。
二、广东铁塔公司:
充分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建设投资力度,发挥5G基站的统筹建设作用,主动与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沟通对接,摸清站址位置、面积、通电、通网等情况,整合电信运营企业的需求和存量设施,牵头做好配电改造和施工许可申报工作,制定网络覆盖工作推进计划。
三、电信运营企业
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电信运营企业主动与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单位沟通对接,扩大建设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5G网络覆盖投入,增强业务透明度,提升服务质量。
四、运营高速公路项目
积极对接广东铁塔公司和三大电信运营企业,按照5G基站建设规划,保障项目沿线以及服务区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基站用地,提供通信基站建设所需的必要配合工作,落实租金减免政策,结合项目实际积极谋划5G应用示范项目。
五、在建、拟建高速公路项目
积极对接广东铁塔公司和三大电信运营企业,在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落实用地红线范围内的5G基站配套设施的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对需要开展变更设计的,根据实际办理变更程序;
对穿越城市区域的高速公路,按照相关要求推进道路沿线智慧杆的布设。
目前,全省高速公路路网监控以路段为单位,在科学组织交通、提高路网通行能力、处置突发性事件、缓解交通拥堵、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提供高效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等方面需进一步发挥协同作用。
同时,由于监控数据的采集、传输、共享和利用不充分,无法为交通规划设计、战略分析与决策提供充分支撑,成为制约综合运输应急联动和交通信息服务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推进全省高速公路项目5G网络覆盖和应用示范工作,建设区域路网监控数据中心,对提升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协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有关部署,积极探索推进区域综合交通网络协调运营与服务技术研究和应用,借助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集综合监测、协调联动、应急处置与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路网管控中心,并以此为着力点推进数字交通建设,带动路侧数据采集、车联网、车路协同等应用终端产业发展。